自从微信红包推出后,
人们学会了用红包
来升华友情、爱情和亲情...
逢年过节发红包、结婚生子发红包、
恋爱失恋都发个红包...
但是大家要注意啦!
最高法已明确,
利用微信群设赌属“开设赌场”,
是犯罪行为!
这样的红包不能发,更不能抢!
依法严惩网络犯罪
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2件与使用微信群有关。
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通过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等方式,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指导案例106号《谢检军、高垒、高尔樵、杨泽彬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根据设定的赌博规则,以抢红包方式,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来源:新华社综合
近年来,
利用微信群以抢红包开设赌场的
案件屡见不鲜,危害严重。
红包赌博看似很简单但套路满满,
一不小心就深陷“网络骗局”当中。
甚至有人一夜倾家荡产!
1、网络赌博利用人性弱点,极易沉迷,且往往由所谓庄家设局,利用提前算好概率等骗术,欺骗参与者投注资金,正所谓"十赌九输";
2、部分赌博网站,还会使用钓鱼链接进行伪装,用户点击后,很可能造成手机中毒甚至导致财产损失的风险。
以营利为目的微信“抢红包”群,
是一种新型赌博形式,
其群主的行为就等同于“开设赌场”,
同属于犯罪行为!
法律链接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夏邑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告诉家人、朋友远离赌博!
转发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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