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青海省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在西宁宣判

2018年12月27日,由西宁市公安局侦办的马某东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当庭对8名被告人作出宣判,1人另案处理,认定马某东等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处马某东等人8年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年初,西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组在工作中发现,马某东等9人涉嫌黑恶犯罪。发现该线索后,行动组立即开展案件的侦查工作,认真研究和梳理,调查走访了受害人及相关知情人,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研判分析。经过为期三个月的调查取证,西宁警方抓获马某东等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2起,涉及受害人22人,涉案金额达22万元。

经查,自2014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以马某东等人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在我市三角花园附近强迫收取黑车司机管理费,不上缴管理费的司机会遭到该团伙成员殴打和打砸车辆,社会影响恶劣。

据了解,本案系青海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

来源:青海政法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