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黄埠一小学校车司机醉酒送学生 危险

近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是惠东县黄埠镇某小学的一名校车司机。这名校车司机因涉及醉酒驾车,被判处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月。

今年12月11号下午五点左右,王某开校车送孩子回家,在工作之前喝了不少酒。

王某:

喝三杯白酒两杯啤酒,平时没什么喝的,因为那天我侄子建新房帮他的忙搬家具,记者:那你没想到喝了酒下午还要接送小孩子?我想着下午四点钟,什么都过去的了,我早上八点多,到下午也有一段时间 有七八个小时。

当时车上一共拉了44名学生和1个老师。随着学生陆续下车,就在车上只剩下两名学生时,王某碰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摩托车,双方在交涉时,摩托车车主闻到了王某身上浓重的酒精味,随之报警。

经过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2.1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车。而在此案当中,被告人王某还因为驾驶校车特殊车辆、以及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而将被从重处罚。

庭审现场:

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限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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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电视台HZ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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