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往往对生死话题有所思考
如何安排身后事
成了很多老人认真考虑的事务
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
立份遗嘱“有备无患”
但竟然有99.96%的老人
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这让网友炸开了锅
立遗嘱者平均年龄不断降低,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量上升,超过99%的遗嘱处置房产……
近日,一份《炎黄遗嘱数据库蓝皮书(2017——2018)》在沈阳发布。据悉,该数据根据已运行两年的炎黄遗嘱数据库综合分析而来。
蓝皮书显示,有99.96%的老年人选择炎黄遗嘱数据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议论纷纷
赞成派: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权力
@奔跑的鸸鹋:其实也是保护自己的孩子
@腿和口水君_现充蠢气爆表中:可以接受啊,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处理都是自己的权力
@丁鸩:这就是父爱和母爱啊!表示接受!
@岌津:儿媳女婿本来就是外人
@翠翠叉:我觉得并没错啊,那是人家父母的东西。关你什么事啊。
@elina_bibi:国外都有立遗嘱的意识,我加拿大朋友18岁就立了遗嘱。这与迷信无关,遗嘱是一种法律工具而已。
@R楠楠R:老人活那么大了,会看人,如果儿媳和女婿对他们好,很孝敬,也不会防他们的
@专干喷子300:没问题,各给各的子女
@廖爱莉:无可厚非,如果是我,我也希望给我的儿女多一点保障
@艾范儿咻:毕竟当今男女婚姻太不牢靠 说离就离了。 一切的社会关系都是交换
异议派:都不把儿媳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顺你才怪!
@小小李尒:你的儿女何尝不是别人的儿媳女婿。
@King_zby:都不把儿媳女婿当自己的孩子,人家孝顺你才怪!
@大事不妙了:这么防着别人,也难怪别人不会真心对你
@哦吼哈哈:立这种遗嘱的家庭都不怎么和睦
@paike_nhlm3h7law:可以理解,但是也请不要对媳妇女婿有要求,最恶心的是在义务方面总拿媳妇和女儿比,女婿和儿子比,在权利面前媳妇女婿就要当贼防。
@啦啦and小夹子:所以很多人说媳妇永远都是外人
@冰糖-可乐:都是一家人有啥好防的[费解]
@从思沐:只孝顺自己父母就好,公婆什么的,面子过得去就好。他们再有钱,花不到你身上有什么用。财产都留给你老公,你老公不给你花也是白扯,就算最后留给了你的孩子,全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何必为此感恩戴德对他们好,真寒心,我觉得做儿媳妇就按照公婆的态度回报吧
@蜜丝Aimee需要很多很多安全感:我想都想不通身为公公自己老婆也是嫁进来的,身为婆婆自己也是嫁到别人家去的,到儿媳头上就变外人了,哎
@酒醉还来花下眠__:我真觉得有必要这样吗,谁还缺那点钱,又不是有王位
@优惠券派发员:呵呵呵,既然老人防着儿媳和女婿,也别怪人家不赡养你。
@大大大大的雯子saranya:的确老人有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但是既然把媳妇女婿防在外面,那应该理解媳妇女婿可以不承担赡养的责任,这不是很功利地说你不分我钱我就不照顾你,而是情感上你根本不把我当自己人,而且你还觉得我可能会和你孩子离婚,这对于那些已经相处很多年的儿媳女婿来说,得感觉多寒心啊
@陈少侠本人:你以为女婿不怂恿?立这遗嘱本来就是防着离婚,小两口没准因为这遗嘱还真离婚了。
现身说法派:爱是相互的
@wenzi-Y:可能我身边都是正能量,结婚1年,婆婆给我套房,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
@茜是美丽的梨落:我婆婆把她的房子立遗嘱写的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继承,去年买了两套房子也写的是我和我老公名字,我说不用写我的名字,因为我觉得我绝对不可能和我老公离婚的,有这个信心,可是婆婆说这是她对我的心意。婆婆老了病了我也绝对会好好照顾她的。爱是相互的,从刚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八年了,已经当一家人了。
@从思沐:我娘家比我老公家条件好,我公婆还特怕他儿子吃亏了,订婚后把婚房从老公名下转移到他俩名下,说婚后给我们买套新房写我的名,婚房让我装修添置东西。结婚两年生了孩子才给买房,死活不写我的名字,非要写我女儿的名字。我就看着这些人耍小心眼,我不在乎这点东西,但以后我也不会拿他们当一家人。
@二小姐范er:我婆婆来我们家住了几天,买东西都是我们给钱,然后给我自己专门记了一个账单,记着我所有的花费
其实子女离婚率逐年升高,
是父母会采纳这一条款的原因。
沈阳市夕阳公益遗嘱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炎黄为老服务中心主任赵旭表示:
子女离婚的时候,儿媳或女婿要分走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这是很不公平的,所以这种条款很正常。当然,这一条款只在子女离婚的时候会有意义。
据蓝皮书数据显示,
沈阳办理遗嘱的老年人的平均年龄,
从85.43岁逐步降至60.09岁。
男性较女性订立遗嘱所占的比例较高,
平均比例54:46;
遗嘱库中处理财产以不动产为主,
占比高达 99.7%,
其中1—2套房产的老人占绝大多数,
多为防止子女上演“房产争夺战”。
通过对蓝皮书数据的再分析,
可以发现一些耐人寻味的现象。
财产继承人并非都是直系亲属
老人去世后,财产继承人不一定就是子女。数据显示,配偶互相继承后再由子女继承的比例逐年上升,这种趋势表明,老年人已经开始优先考虑怎么保障配偶的晚年生活了。遗嘱中甚至有少量留给再婚老伴或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
在炎黄遗嘱数据库立遗嘱的老年人中,离婚家庭比例仅为4.75%,再婚家庭比例仅为3.94%,但这些家庭立遗嘱的意愿往往更为强烈,而且再婚老年人几乎没有按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的。
赵旭表示,究其原因,许多老年人再婚前都各自有子女,如果没有写遗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的子女可能来争夺财产。为了避免此类纠纷,许多再婚老年人萌生了立遗嘱的想法。
立遗嘱这事儿多数子女不知情
老人立下的遗嘱,如果家人有分歧,在老人去世后肯定会闹矛盾,如果生前知道了,那矛盾肯定就提前爆发了。
数据显示,2017年老人与子女商量立遗嘱的比例为83.20%,到2018年,占比已经大幅下降。
2018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54.26%的立遗嘱人不想让子女知情,而且这一比例是逐渐走高的。
立遗嘱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
有这样一则刷爆朋友圈的文章,说的是独生女杭州白领小丽的事儿。其父亲去世后,小丽本想把父亲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没想到,由于父亲去世时奶奶仍然在世,因为父亲没有留遗嘱,导致父亲财产的一部分由奶奶继承,奶奶不久后去世,这些财产又由小丽父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
随着社会发展,立遗嘱的目的,从防范子女争夺财产,向避免家庭财产损失转变。炎黄遗嘱数据库订立遗嘱人群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占比47.74%,其次才是2-3名的多子女家庭,占比 43.18%。
专家解析 / 按个人意愿支配财产的需求在增长
“这些现象乍看意料之外,深思后又在情理之中。”赵旭表示,沈阳作为东北地区特大城市和辽宁省会城市,城镇老龄化达到27%,老年人家庭财富在不断增长。
从1990年后开始出现大量子女与父母分开单独居住现象,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与此同时,是利益复杂化、离婚率高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对个人财产按照个人意愿进行支配管理的需求在增长。
尊崇个人意志,是人情社会走向法治社会的过程,这种趋势已经开始在家庭领域显现。
独立的权利意识取代身份附属的趋势在加强,老年人与子女经济独立、权利独立的趋势在加强。老年群体养老问题突显,老年群体对财产的积累和传承,以及对自身养老费用支出规划提到了一定高度。
财产如何分配?
遗产如何处置?
……
社会越进步
相关话题的讨论也会越来越开明
对于这个很现实的问题
您怎么看?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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