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一理发店人员阻碍执法、提供虚假证言,被警方抓获

2018年09月20时10时许,前进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集宁区建设街一理发店内,集宁区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到两名陌生男子推搡、抢夺文书等行为,阻碍了卫生局执法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

前进路派出所民警在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但当时嫌疑人以及理发店老板均已离开现场,民警们随即对卫生局执法人员进行询问并调取证据,但因理发店老板张某清一直未联系到,无法确定嫌疑人身份。

后办案民警们通过大量工作终于联系到张某清,并于2018年11月12日对张某清进行了询问,通过对张某清询问得知现场阻碍执法的嫌疑人为张某坤,系其亲哥哥。

民警们随即对张某坤进行传唤,在对张某坤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张某坤称自己在案发时并不在现场,对此事只是听张某清在电话里说过,具体过程并不了解,民警们对张某坤所说进行了逐一查证,确定张某坤所反映情况属实,同时认定了张某清在第一次询问中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干扰了公安机关办案。

在查证清这一情况后,前进路派出所在教导员方略的主持下召开了集体通案会,会上教导员方略指出虽然张某清提供虚假证言看起来与之前的案件是相对独立的,但两个案件的有着一定联系,所领导决定对该案件并案处理。民警将张某清传唤至派出所,张某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也提供了阻碍卫生局执法人员执法的嫌疑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张某清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佰元。阻碍执行执法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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