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餐馆注意!这家餐馆“侵权”,遭索赔30万!

遵义老城一家经营15年

名叫“老房子”的餐馆

最近接到法院传票

有人起诉 ,告他们侵权,索赔30万元

索赔理由是

因该餐馆名字与成都的一家餐饮公司一致!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成立

遵义这家餐馆向对方支付 3 万元赔偿

虽然没有上诉的打算

但这家餐馆的老板娘却感觉委屈

原因是他们到工商部门登记时

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

△遵义老城的老房子家常馆

位于遵义市老城解放路的老房子家常馆,离遵义会议会址只有数百米之遥。由于价格亲民,这家餐馆自 2003 年创办至今已经营 15 年之久。

餐馆老板何先生是一名 "70 后 ",他说,2003 年下岗后,他贷款在法院街开了这家家常馆。因门面是 70 年代的老房子,他就给店取名叫 " 老房子 "。

之后,何先生以 " 老房子 " 为店名,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记者在何先生店里看到,其《营业执照》上注册 " 老房子 " 的日期是 2003 年 6 月 24 日。

经营了 15 年之后,至今年 9 月 30 日,何先生突然接到法院传票,称其 " 老房子 " 店侵权,被四川成都一家同名的餐饮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公司起诉称,他们的商标 " 老房子 " 早于 1998 年就已注册,何先生的店起名 " 老房子 " 涉嫌侵权,对方要求法院判决何先生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并停止使用 " 老房子 " 等相关商标。

12 月 27 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何先生的爱人杨女士对这场 " 飞来的官司 " 感觉很委屈:" 我们当初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并没有哪个告诉我们这个商标有人注册不能使用。" 杨女士说,而且经营这么多年来,也没有谁来提醒过这个店名不能使用。

杨女士称,他们从来就不知道成都有一家公司与他们同名,而且他们所经营的菜与这家公司也没有丝毫关系,完全不存在侵权。2014 年,餐馆还被当地评为 "诚信经营户"。

11 月 8 日,遵义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查明,成都的这家公司早于 1998 年注册了 " 老房子 " 这个商标,该商标目前仍在有效期内,遵义的这家 " 老房子 " 确实构成了侵权。

经审理后,遵义市中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遵义 " 老房子 " 停止侵权行为。对成都这家公司提出 30 万元的赔偿请求,遵义市中院没有全部支持,认为遵义 " 老房子 " 对成都这家公司造成的影响较小,判决向对方赔偿 3 万元损失。

" 如果当初注册登记时网络发达一点,我们也不会吃这个官司了。" 杨女士说,虽然感觉 " 委屈 ",但对法院的这个判决他们并没有打算上诉。至于今后这个小馆子如何更名,他们还有没想好。

来源:zaker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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