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司法救助暖民心,26名申请人获12万元救助金!

在过去的一年里,宿迁各级法院清理了一大批执行案件,让不少生活困难的申请人顺利拿到执行款。可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一小部分的被执行人由于家庭困难没有履行能力,这又该怎么办呢?

昨天下午,记者在宿豫区法院执行局一楼大厅看到,二十多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在签字领钱。今年64岁的刘广义领到了20000元救助款项,2013年,刘广义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撞断了七根肋骨。经责任划分,对方全责,法院判处对方赔偿刘广义20万元,可五年下来,赔偿款仍未结清,刘广义这才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宿豫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卢勇:

一直向我们反映家里条件困难,自己出了交通事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他的家属也下岗了,另外还有三个小孩要抚养,想尽一切办法来推进这个案子,但是被执行人涉案众多。

申请人 刘广义:

卢警官也就追住给我要,因为他知道我家庭情况。

无奈之下,卢勇决定帮助刘广义申请司法救助,最终申请到了五万多元的救助款项,其中两万元这次以现金发放。

申请人 刘广义:

拿到这个钱,是他们为我们着想。

68岁的丁后齐今天也领取了两万元的救助款,丁后齐和张某、刘某存在合同纠纷,20000元欠条款项迟迟没有结清。丁后齐家庭较为苦难,本人有病长期卧床,儿子死亡,一家几乎没有任何劳动能力,而被执行人由于涉案众多,潜逃在外,法院决定给予丁后齐两万元救助。

申请人 丁后齐:

我老头上哪去弄这钱啊,多亏法院来支持我们,我家三口人,还有孙女要念书,就指望这个钱。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的数据,在执行过程中有44%以上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而这些案件往往是由于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造成的,这就需要通过司法救助来帮助申请人。

宿豫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德山:

对于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及劳务合同,以及赡养、抚养等等,只要是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而权利人又生活困难的,可以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

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权利人申请,法院调查确认,申请人就能获得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款项,具体金额要根据执行标的额、权利人困难程度来进行确定,宿豫法院本次司法救助共对26名申请人发放了十二万多元救助金。

宿豫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德山:

希望用司法救助的方式来尽可能的弥补权利人的损失,让他们度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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