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长”和他的微信群执行

执行法官吉旺晟带领团队对一司法拍卖房屋进行强制清场执行。

近日,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吉旺晟拿起手机,点开微信群,一个名为 " 搬迁协商群 " 来了新的消息。" 这个腾退案子所涉房屋是危房,安全起见,需要施工队一同参与,双方还在协商中。" 吉旺晟介绍道。

作为执行局执行二科副科长,吉旺晟主要办理行为执行案件,因行为执行案件往往案情疑难复杂,他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 " 重案组长 "。" 重案组长 " 如何使用微信群办执行案?有何效果?可否复制?让我们一起一探究竟……

面对面建群 一则执行新规引发的思路转变

吉旺晟说,微信群办案的灵感,源于最高人民法院一则有关规范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2018 年 6 月 4 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规定:" 根据《终本规定》第五条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时,可以采取面谈、电话、邮件、传真、短信、微信等方式,必须将征求意见情况记录入卷为凭。"

适时,吉旺晟手头正在办理一起申请执行人为广西公司、代理律师远在南宁的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 8 万余元。由于前期查人找物不着,在走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必备流程后,吉旺晟用手机短信的方式,与申请执行人确认终本情况,申请执行人表示理解,并对法院免去其舟车劳顿前来确认终本程序的工作,表示感谢。

在书记员截屏归档时,一个火花从吉旺晟脑海里闪过。既然短信的通知方法在确定终本的重要节点时可以运用,只要确保添加的人是当事人或是有明确授权的代理人,在执行案件的非关键性阶段,尤其是和解谈判阶段,是否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沟通方式促进执行和解?

自此,吉旺晟就开始在有和解意向的执行案件中,挑选适宜以群聊方式确定下一步执行方案的案件,并在征得执行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在第一次执行谈话后进行面对面建群。

拨正和解方向 当事人的反馈让人感慨

在同期建立的几个微信群中,一桩民间借贷纠纷在当事人的反复磋商中,最终达成了新的执行和解协议。

三年前,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借款人覃某夫妇应偿还出借人李阿姨近 90 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李阿姨可就申请拍卖、变卖覃某夫妇名下一套商铺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覃某夫妇仍未偿还欠款,李阿姨申请法院执行。

由于商铺坐落位置较好,租金回报率高,执行阶段,经过协商,李阿姨获得了覃某夫妇商铺的出租权,并将租金作为偿债的来源,陆陆续续达 20 多万元。

不料,此后因商圈规划改变,原有的商铺租金大幅下跌,李阿姨联系执行法官,坦言依照目前的租金收入,离还清债务的距离相差较大,希望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

好在这套商铺除了李阿姨的抵押权外,并不涉及案外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经联系,覃某夫妇也希望通过直接过户的方式,一揽子解决问题。

在组建微信群后,双方就以物抵债的估价、商铺交付的方式、债务如何免除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还就商铺过户应支付的税款补贴、如协议无法履行的违约等问题,作出了约定。细节敲定后,双方到法院签署了和解协议。最终,李阿姨成功受让商铺,并免除了覃某夫妇在本案及他案中的债务,双方握手言和。

" 协商内容多为执行和解过程中当事人自治的部分,但还有些例如工商登记、税务或涉及法律可行性、他案问题的,需要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及时拨正和解的方向。" 吉旺晟深有体会。

个案执结后 复制推广的价值在哪里

" 之前,我在电话里与对方单独沟通,常常被对方指责、训教,现在大家可以在群里公开协商。" 一位被执行人这样说。

执行当事人的感受不止如此。

俗话说,执行案件关键在于查人找物。然而,对于复杂的执行案件,在有人有物的前提下,履行事宜的协商与准备往往更耗费精力。

在财产执行案件中,执行当事人对实现债权的方式,要进行多轮 " 拉锯 ",而在行为执行案件中,这种碎片化的协商更为明显:在涉腾退的执行案件中,腾退时间、腾退方式、补贴方案、验收标准等,都需要执行当事人一步步协商推进。同样,在涉拆改的执行案件中,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队伍的选择、何时进驻、人员物品准备情况、施工周期、费用承担等问题,也都需要一点一点磨……

传统的商议细碎凌乱、过程中缺少留痕,致效率低下、商议过程有阶段性反复,如全部通过执行法官传话或到法院以笔录形式确定方案细节,又牵扯了执行当事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不利于及时推进和合意的最终达成。

而微信群则好在,它是一个 " 不间断的平台 ":双方对执行进程中的事项可随时自行沟通,节省了来往奔波的时间成本与经济开支。即使查看时间会有延迟,但不妨碍和解方案的实质推进,而执行法官适时的提示与引导,使双方的协商始终在法律的框架体系下进行,促进建立深度共识。

它是一个 " 记录平台 "。适用微信群进行沟通的案件,往往具有和解协商需求,但当事人并未建立自行协商的互信。因群里每一项具体事务的甄别与确认均有时间记录,又能反复查看,沟通细节也一目了然。一旦一方当事人意见无故反复,执行法官更易通过 " 记录 " 进行适当引导,加快推进执行和解的 " 最后一公里 "。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它也起到持续沟通案情的积极意义,有利于恢复执行后重新启动。

它是一个 " 降噪平台 "。作为执行法官参与的工作群,言语留痕使原有执行中不必要的情绪,被隔离在工作群之外,执行当事人就事论事协商与实现案件执结有关的举措或方案。在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案外人利益的前提下,某些行为执行的案件甚至还能转化成财产兑付的形式,由被执行人支付钱款,申请人自行一揽子解决问题。

" 微信工作群将法官与申请人、法官与被执行人的单方面沟通,真正扩展到法官坐镇群平台,进行引导与调整,缓解负面情绪增进了解和互信,在法律框架内切实解决双方的实质矛盾。工作群的开展要严格确认入群人员的真实身份与授权范围,并在和解达成后,通过前来法院制作笔录的方式,将和解协议内容予以最终确认。" 虹口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正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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