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永福一男子醉酒深夜开电车,连人带车翻到水沟满脸带血!

1月26日晚22时许,永福县堡里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堡里镇波塘村永堡公路路边有一男子骑着电动车翻到沟里,生死不明。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到达现场后,发现路边水沟里有一名男子被电动车压着,浑身散发着酒气,满脸是血,而且嘴里还往外出血。

因为该男子意识模糊,民警无法与其正常交流。根据现场情况,民警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电话联系附近村民前来帮忙,把压在该男子身上的电动车挪开。

挪开电动车后,民警在该男子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了其驾驶证。确认该男子身份后,联系村干部通知其家人。

(网络图片)

120救护车赶到后,在村民的协助下,民警与医护人员一同将该男子从一米多高的路边水沟里抬出,及时将该男子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经检查,该男子只是下颚骨骨折,并无大碍。

后经民警了解得知,该男子因为朋友聚会喝了点酒,回家的过程中骑车太靠路边,方向没有把控好,失控栽到路边水沟里了。

警惕!这种劝酒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在参加宴请、聚会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其次,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真朋友莫劝酒,贪杯要人命,小喝怡情,大喝要命。赶紧扩散,让你的朋友也看看!生命无儿戏,大家且行且珍惜!

消息来源:平安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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