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酒驾被抓了,关键是,这妈妈已经是第二次犯这种错了。酒驾及其不可取,还是第二次了,这出事了怎么办?
1 月 27 日晚上八点多,天心交警在万芙路杉木冲路口附近进行酒驾专项整治,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女驾驶员涉嫌酒驾,进一步询问,发现该女子是第二次酒驾被交警查处,而昨天晚上被查处时,她的儿子也坐在车上。
民警:你好,酒精测试,吹气出来,再吹一下,你车子停在路边干什么(我在接我崽)有酒味啊,先下车下车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黑色小车驾驶员涉嫌酒驾,驾驶员邹某表示,当时她正在接孩子回家。
民警:下车,熄火。
随后,民警对邹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
民警:你含着慢慢往里吹,吹了会响(你停了,不要停不要停,五十五,属于酒后驾驶)
经过检测,邹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 55 毫克,属于饮酒后驾车标准。
天心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警 何敏雄:当时他自己交代是在家喝了一杯红酒,然后就出门去接孩子,可以说她的安全意识非常低,她觉得她的小孩要自己去接才安全,其实这样更不安全,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的安全都不应该酒驾。
通过进一步询问,邹某承认自己曾经因为酒驾被长沙交警查处过一次。
天心交警大队九中队民警 何敏雄:当时我们把文书都开完了,需要用订书钉把驾驶证和文书钉到一起,发现已经有钉过的痕迹了,我们就问她是不是曾经被处罚过,她才承认之前就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
邹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她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罚款一千到两千元,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临近年关岁末,市民聚餐活动增加,为确保道路安全,长沙交警持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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