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过新年了,虽然在城市里不让燃放烟花炮竹,但是在广大的农村放鞭炮过大年依然是个习俗,而且现在婚丧嫁娶都离不了烟花炮竹来助兴。烟花炮竹固然美,但是在燃放烟花炮竹过程中受伤由谁来承担责任呢?
今年四十岁的李某三代单传,结婚十几年了,老婆为他生了3个女儿,可是就是没有儿子。这个今年终于添了一个儿子,那高兴的心情难以形容。于是李某决定拖王某去买十大箱大型的烟花燃放,并给王某一定报酬。王某收了李某的钱就立马跑到镇上的门市去给李某买了十大箱回来。于是在除夕晚上,李某在燃放烟花过程中炸伤了右眼,一处喜剧变成了悲剧。后来经查,王某为李某购买烟花开天雷属于升空类B级的烟花爆竹,是当地政府明令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且该产品质量也未达到安全标准。那么李某受伤,又该找谁承担责任呢?
首先,李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烟花炮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在燃放前未检查其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属于可燃放物,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其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王某受李某之托为其购买烟花炮竹,并接受王某的报酬,但其购买的烟花炮竹属于当地政府禁止燃放的烟花炮竹且产品质量未达到安全标准,最终导致李某受伤,王某自然要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镇上销售烟花炮竹的门市部,作为烟花炮竹的经销商,销售当地政府禁止燃放和销售的烟花炮竹且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第三人受伤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除了可以向王某、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外,李某还可以要求烟花炮竹的制造商主张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完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可以,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制造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燃放烟花炮竹增添节日气氛固然是好事,但是燃放着应当根据燃放烟花爆竹的基本知识,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首先查看说明,并严格按照燃放说明进行燃放,燃放时要选择空旷的环境,点引线时要注意身体的任何部位必须离开筒口,侧身点燃引线并迅速离开到安全距离观赏。做文明燃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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