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诱惑
2017年10月,刚刚从我市某中专毕业不久的李伟接到一个同学的电话,说他工作的话务公司在招聘,希望他能过来,并且承诺月薪4000元+提成。李伟听后很心动,便在同学的引荐下,见到了公司的主管王宇。王宇说,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按照公司提供的名单拨打电话,询问客户是否有藏品拍卖,如果有,可以到他们的拍卖公司免费进行高价拍卖,只要业务做成了,他就可以按照成交价拿提成。
刚开始的时候,李伟由于经验不足,与客户交流并不是很顺畅,后来,他下力气开始钻研“交流技巧”,终于在一个月后,他在“师傅”的指导下谈成了入职以来的第一笔生意。
屋内被抓
可是好景不长,2018年1月,李伟在自己的出租屋内被市公安机关抓获。当时他还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在警察的讯问下,李伟才明白自己入职了一家骗子公司,他干的都是骗人的行当。
李伟被抓后,心急如焚的家人只好寻求律师帮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从检察机关拿到了卷宗,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后又在看守所会见了李伟。通过了解,律师得知李伟对于公司的性质并不十分了解,只知道这份工作比较简单,自己也只是拿工资,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工作能跟诈骗扯上关系。但是被关了几个月后,他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对于公安机关指控自己构成诈骗罪也认可了。
不予起诉
通过查阅卷宗和会见当事人,律师认为,首先,李伟入职时间只有两个月,时间比较短,而且其工作内容是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推销公司业务,其没有识别公司的诈骗行径是有可能的;其次,李伟自入职至被抓前仅拿到7500元,均系其工作所得,其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另外,该案系单位犯罪,而非自然人犯罪,话务公司在李伟入职前就在相关部门注册并备案,其从事的业务也是法律所允许的经营范围。而且,受害人是与公司签订合同并进行交易,而不是与李伟等个人交易,其被骗的钱财也都是归于公司。因此,如果认定诈骗罪成立,犯罪主体应当是单位,追究责任也应当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在李伟亲笔书写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机关最终做出了对其不起诉的决定。
律师提醒:李伟的经历值得所有初入职场的劳动者引以为戒。劳动者入职新单位前,一定要对单位有所了解,一旦涉嫌违法犯罪的工作马上离开,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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