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汪洋)2 月 25 日,定州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定州 "2.17" 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2 月 17 日上午 10 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客车行驶至定州市西坂村十字路口时,车辆失控,与路口赶集的人员、车辆相撞,致三人当场死亡,二人送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四人受伤,三辆车辆受损。
案发后,定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精干力量第一时间赶往案发现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向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提出侦查意见和建议 4 条,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及时搜集、固定证据,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2 月 25 日,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准逮捕。定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于当日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 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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