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交警联动执行 成功扣押“老赖”车辆

查人找物难一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的一个难题,2月19日,石阡县法院在该县交警大队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辆涉执车辆,有效打击了“老赖”行为。

“喂,石阡法院执行局吗?我们是石阡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你们移送的被执行人向某名下的奇瑞牌小轿车,刚刚被我们成功扣押,请尽快来办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

2016年8月11日,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石阡县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某偿还原告龚某某11.7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向某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龚某某遂向石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无赖车无踪,强制扣车陷僵局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刘某,但刘某为了逃避责任,执行阶段不露面,铁了心“一赖到底”的行为,法院也绝不手软,不仅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对其名下的存款、土地、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查到其名下有一辆奇瑞牌小轿车,但此时向某为了逃避责任,名下的车如同“人间蒸发”一般。面对“车无踪”的难题,执行法官仍不放弃一丝希望,执行法官通过协助布控被查封车辆工作机制,将车辆信息发送至交警大队,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法院交警联动,布下天网立现形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2月19日早上,执行法官李正权接到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得知该车辆已经通过网上布控措施,被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扣押在石阡县枫香乡203省道附近。接到通知后,李正权立即带领执行干警赶到了现场,在核对了车牌号及车辆识别码后,确认该车就是被执行人向某名下的那辆奇瑞小轿车。

法官耐心释法,涉案车辆终扣押

经询问,开车人并不是向某,而是向某的父亲,车子一直是向某父亲在使用,并不知情车辆已被查封。最终,在执行法官李正权反复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后,该车被依法张贴封条。至此,扣押车辆顺利完成交接。

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石阡县法院不断出台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主动在吃透文件精神上下功夫、在社会联动配合上下功夫、在提高执行质效上下功夫,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执行方式,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力。石阡法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深入加强合作,推动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力促进案件执结。(林丽)

(编辑:王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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