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迁新居原本是件高兴事,可是团结一路庆安家属院104号院的郭先生在领新房钥匙的时候却发现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紧贴自家窗户,这让他既郁闷又担心,他说,“家里的采光和通风严重受影响不说,地下车库使用后车辆出入产生的噪声,以及排出的废气也会对家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住户:地下车库出入口与窗户距离最近处只有十厘米
郭先生家的新房在庆安家属院104号院106栋1楼西户,去年9月他前往小区收房时发现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的玻璃棚紧贴着自家楼房楼体的西侧墙面,并且自家位于西侧的卫生间和主卧室的窗户也被完全遮住。“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设计,这不是要把我们关到玻璃罩子里吗?这样的房子住进去家里的卧室窗户肯定是开不了了,采光和通风受到影响外,卫生间的排气口也没法使用了,只要外面下雨,雨水就会顺着地下车库的玻璃雨棚流进屋内。而且地下车库每天车来车往的,产生的废气和噪声也会对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产生很大的危害。”郭先生很是郁闷,于是找到小区的建设单位——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讨说法,可是5个月过去了,问题依然没能解决。
2月26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的车库出入口的玻璃棚确实与郭先生家的西侧外墙紧邻,被遮挡的室内窗户与玻璃棚之间仅留有一条缝隙,最窄处甚至连一只成年人的拳头都塞不进去。“当初选房时,单位公开了一张设计图,图纸上显示车库和西侧的房子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并且中间还应该有一个绿化带,现在建好的车库出入口位置和之前设计图上的完全不是一回事。”郭先生说,事后,他将情况反映至莲湖区规划局,规划局也对庆安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然而至今地下车库仍未整改。
单位:正在联系设计单位重新做规划
2月26日,记者来到庆安集团有限公司,找到负责处理此事的住房办,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又联系了庆安集团宣传部门,宣传室一位姓王的主任表示,当初选房时,住户就知道楼体外墙西侧有一个地下车库出入口,住户对此也认可,因此才选择了一楼靠西的住房。至于建成的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具体位置是否与当初的设计和规划相一致,这位姓王的主任则表示,小区的建设施工是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的。
“既然地下车库的设计和施工都没有问题,为什么会被规划部门要求整改?”面对郭先生提出的质疑,这位主任表示,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在此事上也很无辜,小区地下车库的设计和建设不符合要求,他们会积极配合整改。目前公司的相关负责部门也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一边与设计单位联系重新对地下车库出入口进行重新设计规划,一边与施工单位协商具体施工方案,整改进度他们也会加紧督促。同时,公司也委派相关部门充分了解业主的诉求,尽快提出一个让多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规划局:小区未进行规划验收
据了解,去年9月郭先生将情况反映至西安市规划局莲湖分局后,工作人员曾来过小区检查,并且向庆安集团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内容为,庆安生活改造一期项目(104号院)已获得规划许可,但是未进行规划验收。就住户反映的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未按规划总方案进行建设的问题,目前规划莲湖分局已按照程序对该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总平方案进行建设。随后在对小区进行竣工验收时,工作人员会对比建设单位提供小区实测报告和规划图,如果核实有违法建设将移交城管部门处理。
律师:若房屋建设中更改设计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
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茜表示,若开发单位在房屋销售时没有明确告知购房者住宅紧挨着车库出入口,并且有墙体和遮雨棚,以及墙体、遮雨棚与住宅的实际距离,那么开发单位有违诚信原则。若开发单位明确告知购房者此种情况,那么开发单位没有责任。另外,若确定开发单位在后期建设中更改了设计或相关约定,那么应该在变更前通知购房者。如果开发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既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向开发单位要求赔偿。
文/图 西安晚报记者 龚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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