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打击拒执警务大队”调查取证终将“老赖”绳之以法

人民法治网讯 2月25日,在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焦某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驻法院“打击拒执警务大队”再次调查取证,向检察机关报捕获批准,终将被执行人焦某民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2014年3月份,被告马某华以做生意为由与原告沈某发生3笔借款,前两次借现金2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两个月和一个月,被告向原告出具10万元欠条两张;最后一次双方再次约定借款4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预扣了0.4万元的利息,实际出借金额为39.6万元,被告马某华出具了40万元的借条,被告焦某民对此笔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二人均不偿还,形成纠纷。2016年5月,原告将二人诉至梁园区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马某华偿还原告沈某借款本金59.6万元;被告焦某民对上述债务中的39.6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华、焦某民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信息,二人均销声匿迹、躲避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遂将二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实施网上监控。2018年11月,“打击拒执大队”将焦某民逮捕,后因证据不足而为焦某民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期间,“打击拒执大队”干警再次调查取证后,向检查机关报捕,并取得了逮捕批准,最终将拒执犯焦某民送进了拘留所。

驻梁园区法院“打击拒执大队”勇于担当,助力攻坚执行难,配合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多起“疑难案”“骨头案”成功执结,为守护一方平安,建设和谐梁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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