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南京公积金还贷有新变化

号外!号外!号外!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

3月1日起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①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②增加办理网点

③实现实时办结

也就是说:

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不用跑到银行开证明啦~

有关事项

一、办理条件

在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办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的贷款银行或提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职工同时申请以自有资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到借款人的贷款银行办理。

四、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理地点申请,实时办结。

素材来源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 | 吴一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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