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不义之财要不得 天上不会掉馅饼

人民法治网讯(赵连喜 通讯员 崔守跃)近日,李侯辉(化名)主动到林州市公安局任村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9600元现金悉数退回。同时,李侯辉也获得了法律的从轻处罚。

记者获悉,去年11月30日,任村派出所接到胡先生的报警称:自己在该镇东环路农业银行ATM机上办理业务时,放进机器里的现金不翼而飞了。

民警现场询问得知,当时胡先生是在一台取款机上多次取款,然后分批存入另一台ATM机里,而第二次存入的9600元现金没有到账。民警宋超经过核实,发现不是因为机器故障导致胡先生的钱没有到账,而是有人在其存款未完成时将钱盗走。

紧接着,民警到银行调取了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发现胡先生将9600元现金放入机器之后,转过身子到另一台ATM机办理取款业务,此时一名中年男子到胡先生之前存款的机器上办理业务,民警怀疑中年男子很有可能趁机盗走了胡先生放进存款机里的现金。民警又调取了银行周边的监控,发现中年男子是驾车来的,民警以车找人,最终锁定了嫌疑人为任村的李侯辉。

民警宋超通过调查走访,得知李侯辉并无犯罪前科,有正常的职业和家庭,很可能是临时见财起意才实施盗窃。在锁定李侯辉的行踪后,民警宋超与李某取得了联系,告知其盗取别人的钱财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讲清了厉害关系,希望李侯辉能主动承认错误。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李侯辉认识到了错误和法律后果,同意将偷拿的现金退还给胡先生。于是出现了本文的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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