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交警大队办理首例教唆他人酒驾,双方均被刑拘的案件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田波涛 通讯员 张伯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劝酒驾,亲人两行泪!酒能助兴,也能败兴。好友相聚,碰杯喝点酒能助兴,多数人都会劝朋友不要再开车。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个别好哥们几杯酒下肚把交通安全抛置脑后,劝酒后朋友驾车,心存侥幸,难逃法网。
近日,在河南省洛宁县就发生一起朋友教唆酒驾的案件,这也是洛宁公安交警大队处理的一起首例教唆他人酒驾,好哥们双双受罚的酒驾案件!
当日下午,赵某某和三个朋友在洛宁县城一起喝酒后,约19时许乘坐出租车到洛宁县赵村乡西王村办事,在西王村遇到喝酒后的好友孙某某。事情办完后,赵某某要打车回县城,好友孙某某在明知赵某某喝酒的情况下,还热心借来朋友的车坚持让赵某某驾驶,自己乘坐副驾驶一同回县城。车辆行驶至洛宁县富宁大道世纪星幼儿园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盘”个正着!经检测,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6.4mg/100ml,系醉酒驾驶。
根据驾驶人赵某某的供述,交警大队案侦中队民警发现,其醉酒驾车主要是因为同车孙某某的一再鼓动。根据刑法教唆犯罪理论,虽然孙某某没有亲自驾驶汽车,但其明知赵某某饮酒,并教唆其醉酒驾车,这种情况下酒驾司机和劝其酒驾的朋友要双双承担危险驾驶刑事责任。继而,赵某某、孙某某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亲朋相会聚一桌,碰酒不劝司机喝!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同时,温馨提醒:切勿心存侥幸,劝说他人酒后驾车,这种既害朋友又坑自己的傻事千万不要做!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绷紧酒后禁驾弦,弹出平安和谐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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