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那以前买房的人,能得到“差价”补偿款吗?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农村中多半都是草瓦房,那时候的建房成本比较低,可能100元就可以建造一处房屋。到了80年代之后,红砖房在农村中普及开来,此时建造一处房屋需要800元左右。21世纪初,农村的楼房也随之蔓延开来,建造的成本也从当初的5万元涨到了如今的25万元。

不过更多的农村人,选择了在城市里买房,比如说那些着急结婚的年轻人、为了孩子教育而进城的夫妻、因为工作而落户的农民等。对于他们来说,买房就是刚需,就算城里的房价再高,很多人还是会选择贷款买上房屋,还有一些人连首付都是借来的。

在三线以上城市,一套商品房的费用在100万元左右,这些钱可以在农村中建造4处自建房,可见农村朋友的压力有多大。

不过让农民郁闷的是,日前住建部的发文露出一个信号,可能存在几十年的“公摊面积”会随之取消,这个消息让全国农民热议不已。

如果公摊面积取消了,那以前买房的人,能得到“差价”补偿款吗?

买过房的朋友就知道,购买100㎡的的房屋,实际的住房面积却只有70-80㎡左右,这样一来农民的利益自然会受到损失,开放商却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其实在欧美国家并没有公摊面积这个说法,实际的购房面积多少就是多少,在我国除了重庆、香港等地区外,其他城市的住房都需要考虑到公摊面积。在2018年的时候,国家就已经明确表明,房屋是用来住的,不能让少数人依靠炒房致富。

有一些人就提出了疑问,如果公摊面积真的取消了,那过去买房的农民,是否能够得到一笔“差价”补偿款呢?

一套房的实际面积和购房面积相差20㎡以上,如果房价1万元的话,那就需要补给购房者20万元左右的价格,这样才能让那些购房的农民利益得到保障。

不过农民虽然这么想,但小编觉得想要得到差价补偿款并不现实。毕竟从80年代开始有“商品房”的概念之后,近40年内购房的人太多了,每年都会有庞大的成交量。

如果说,真的要赔付的话,那这笔钱应该谁补贴呢?毕竟开发商已经缴纳着相关的税收,如果真的要补偿的话,国家也需要支出一笔财政津贴。

这个政策一旦实施,应该是从未来的某个特定时间点开始,这样才能让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农民朋友,对此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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