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2月5日晚,四川泸州五年级的学生刘柯骐在马路边捡到一个黑色挎包,里面有8.3万元现金。他没有丝毫犹豫,把钱交给警察。失主得知后感激不尽,要给刘柯骐买礼物、发红包,但被刘柯骐的妈妈婉言拒绝。日前,她收了失主的一封信......(见3月1日的《人民日报》)
拾金不昧收感谢信,是为了拒绝失主给红包。对此,有人会说,既然是拒绝红包,为什么还要感谢信呢?这不是求表扬是什么?即使是求表扬,也没错,也是应该的。因为求表扬是为了激发更多人做好事,是为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传统美德。
正由于小柯骐的妈妈“求表扬”,失主还给学校送去了锦旗,学校举行简单的表彰活动,既表扬了小柯骐拾金不昧的行为,也给全校学生们上了一堂品德课,这样“求表扬”有什么不可呢?
当然,做好事不求回报,是时下倡导的社会主流价值观,但是弘扬正气,培养善念,并非都要求有崇高品质和思想境界。做好事不“求表扬”,固然高尚,但并不是说,“求表扬”者的道德就十分低下,恰好说明乐于助人的“热心肠”还在,还有人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何况,由于每个人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不同,并非所有的人都达到了凡事都能无私奉献的程度,还需要通过对做好事者进行表扬来引导和鼓励更多人去向善向上,做好事。从这个角度上讲,如果小柯骐的妈妈真是“求表扬”,也不要另眼相看,应该理性对待。
《吕氏春秋》记载了“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的两则故事:前者说,子贡用钱赎回在别国做奴隶的鲁国同胞,按法律规定,他可以报销赎金,但他不去报销;后者说,子路救起一个溺水的人,人家送来一头牛表示感谢,他收下了。于是,子贡的高尚品德受人赞赏,子路的做法却被人鄙视。然而,孔子不以为然,“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可见,过分抬高道德标准,不仅使一般人难以达到要求,反而打击了人们行善的积极性。试想,子贡救人不要酬谢,等于是叫人不要行善,所以应该学子路接受谢礼劝人行善。道理是相通的。小柯骐的妈妈“求表扬”,就像子路一样劝人行善,有何不可?何况,我国首善陈光标先生曾多次表示,“我做好事,第二天就要让全世界知道”。为什么要让全世界知道,不是为了名利,而是想给人们作榜样,鼓励更多的人像他那样去行善做好事。
时下,社会上正缺乏一种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的主流道德精神,导致一些公民的道德出现滑坡。在此背景下,对做好事者,不仅需要“自我表扬”,更需要“社会表扬”。只有在社会上树立了榜样形象,形成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风向标;只有让做好事者的价值在社会上得到充分认可与体现,才能激发更多人去做好事,从而让做好事、做好人蔚然成风。因而,对拾金不昧收感谢信,甚至“求表扬”,有关部门应该大张旗鼓地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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