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外婆去世可否请丧假,需要立法来回答

今年 20 岁的贾某,老家在南通如皋,去年 12 月入职南京一家信用卡催收公司。去年 11 月份,他爸爸的外婆去世时,他没有回家,这次因为当地的习俗要处理后续事宜,前几天其父亲让他 2 月 27 日一定要回趟家。于是贾某向自己的主管请两天假,得到的回复是,只能请一天事,不回来就办离职。 ( 3 月 1 日《现代快报》 )

贾某及其家人都认为这家公司没有人情味,没必要为其卖命了,不少网友也认为公司对职工太冷漠。而公司则认为,贾某的长辈关系很远,不符合请丧假的条件,而且公司业务比较紧张,只能按权限范围内准一天事假。

一边是职工基于人之常情的诉求,一边是公司坚持原则的照章办事,似乎都有道理。而这事如何处理,目前也很难找到标准答案。

像贾某这样的小字辈,大都已经参加了工作。他们虽然与过世的寿星长辈相隔了好几代人," 关系很远 ",但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丧事处理,确属人之常情,单位批准一两天丧假,似乎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这件事引发争议,是规章与常情 " 打架 "。就目前看,即便是国营企业职工,也只有其直系亲属 ( 父母、配偶和子女 ) 死亡时,才有 1 至 3 天的丧假。更遗憾的是,《通知》连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都未列入丧假范围。" 爸爸的外婆 " 更是 " 很远了 "。

而在一些民营企业,可能连有没有 " 丧假 ",都是问题,即使有,大多仅限于直系亲属。近亲属死亡,别说丧假,就是请事假,也并不容易。但是,在没有明确法规依据的背景下,职工直系亲属之外的近亲属死亡,用人单位不给予丧假,或许并没有多大问题。

寿星近亲属死亡,不能奔丧,是一个不合人情常理的存在。随着社会的进步,中国人的寿命预期这个问题,可能会越来越突出。

南通如皋,素有长寿之乡的美誉。统计数据显示,户籍人口 143 万的如皋,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百岁老人达 403 位,其中 105 岁以上的 24 位,110 岁以上的 4 位,最年长的 113 岁。

放眼全国,愿景也是美好的。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健康中国 2030" 规划纲要》提出,2030 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79.0 岁。这意味着,在人们看得见的未来,像贾某爸爸外婆一样的寿星会越来越多;有机会参与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丧事的上班族,也将随之增多。这是 " 健康中国 " 的应有之义。

然而,长寿之乡,不该屡屡遭遇 " 丧假之痛 "。小伙贾某请两天丧假差点儿丢了饭碗。或许是迫于舆论压力,涉事公司并没有开除贾某。但大家还是为小伙子捏了一把汗。类似的 " 丧假之痛 " 不能再扩散了。

由此看,职工 " 爸爸的外婆 " 死亡该不该给予丧假,还需通过立法完善来回答。" 法律不外乎人情 "。建议国家出台统一规定,适当放宽申请 " 丧假 " 的条件,直系亲属扩大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包含在内的近亲属。

企业则应依法准假,对职工多一些人文关怀,使之对企业产生归宿感;地方政府则要通过宣传引导,鼓励和规范企业的行为,并通过减免税收等措施,减轻因此增加的用人成本。可以坚信,只要多管齐下,定能消除 " 丧假之痛 "。 ( 印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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