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厢式货车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处罚的就是你!

3月4日上午,郑州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查获两辆违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厢式货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最后,民警将两辆违法车暂扣,两名司机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3月4日10:05,郑州高新区中队民警徐伟与赵清,在绕城高速科学大道站附近执勤。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豫A36GD2依维柯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徐伟闻到车内发出刺鼻的气味,便询问驾驶员车内拉的什么物品?驾驶员回答说是洗洁精。

民警仍然觉得气味不对,不像是驾驶员所说的洗洁精的气味,司机顾某这是有意在隐瞒。民警遂要求驾驶员下车并打开车门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车内有7个塑料容器,里面装满了液体。

经过检查,民警徐伟又在车内找到一份乙醇酒精的购物发票,发票显示共4.1吨,与车内物品基本相符。在证据和事实面前,驾驶员顾某再也无法狡辩,承认车内拉的货物就是乙醇酒精。

因乙醇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顾某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民警徐伟便将车辆暂扣,并通知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处理。

3月4日中午13:15左右,正在绕城高速科学大道站附近执勤的徐伟和赵清,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车号为豫A75AK7白色的箱式货车驶了过来,民警便立即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打开货箱门以后,民警发现里面装满了大号煤气罐。

经过核实,车上一共拉了44个煤气罐,每个煤气罐可灌装47.5公斤液化气,驾驶员范某未取得危险品的运输许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核实无误后,民警徐伟向大队指挥室汇报并通知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理。

目前,驾驶员顾某和范某因涉嫌违法运输危险物品,已经被沟赵派出所带走做进一步处理。

郑报融媒·郑州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李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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