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上捡部iPad据为己有惹来大麻烦

女乘客盗窃iPad的瞬间(车载视频截图)

本网讯坐出租车“捡”到苹果平板电脑iPad,遵义女子肖某一时心生贪念,将其据为己有。不料,“麻烦”也随之而来,“捡”这个动作,竟让她进了派出所。

粗心乘客丢了iPad

昨日,记者在汇川区公安分局采访了解到,今年1月下旬的一天,汇川区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接到一位群众报警称,她乘坐出租车在人民路下车后,不慎把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3000多元的iPad落在了出租车上。

民警高度重视,立即赶赴出租车公司,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通过监控,民警找到了该出租车司机李某,但是李某却告诉民警,他并没有看到乘客的iPad,由于一路上不断有乘客上下车,所以他也不知道iPad的具体去向。于是,民警又调取了出租车的车载视频。

视频显示,那位遗失iPad的女乘客坐在出租车后排,玩了一会儿游戏后就把iPad随手放在座位上的挎包旁。到达目的地后,女乘客付了钱,抓起挎包就匆匆下车离开了。

监控锁定嫌疑人

之后,一名女子上车坐在了后排,她发现后排座椅上的iPad后,就把它拿起来放在了自己的腿上。过了一会,又有人上车,这名女子提出要坐在前排。监控显示,她拿着iPad坐到了前排位置,

此后,就拿着这部iPad在中华路附近下了车。

虽然确定是该女子拿走了iPad,但要找到这个人却并非易事。直到2月底,警方才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在明确嫌疑人信息后,警方向其亲属发布寻找她的消息,希望她尽快投案自首。

2月27日,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归还了受害人的iPad。

这种行为算盗窃

据办案民警透露,嫌疑人小袁(化名)近30岁,家住红花岗区,在一商场打工。据小袁交待,当天晚上,她上了出租车后发现身旁有一部白色iPad,一时起了贪念,将其据为己有。

直到被警方抓获,得知将被刑拘,小袁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满脸疑惑地询问办案民警:不就是“捡”走了一部iPad吗?怎么就算盗窃了?

办案民警表示,大部分市民都认为“捡”到的东西就算是自己的。但根据法律规定,构成盗窃罪的要件有二,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采取秘密的手段窃取公私财物。该女子将iPad占为己有的行为,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因此构成了盗窃行为。

目前,该女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警方提醒:不管是乘客或是司机捡到遗落在车内的财物,都应第一时间交给公安机关或运管部门,切莫触碰法律底线。(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文倬)

《遵义晚报》(2019年03月05日05版)

(责任编辑:卢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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