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微信找对象,被诈骗20000余元

报道

1月23日,辖区居民张某到思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思唐责任区刑警队报警称:其被汪某(女)诈骗21000元人民币,请求帮助。

经民警向当事人张某询问得知:2017年8月,一名女子(汪某)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张某为好友进行微信聊天,在聊天期间,得知张某离婚系单身,便对张某隐瞒其已结婚的事实编造自己是离婚妇女的谎言,以此为由与张某在微信上发展成情侣关系骗取张某的信任,后汪某陆续在张某处骗取钱财8000余元。张某与汪某交往一段时间后,张某认为时机成熟遂提出与汪某结婚的请求,汪某答应与张某结婚。2019年1月,汪某再次以结婚为由需购买结婚“三金”首饰、床上用品等对张某实施诈骗,再次骗得张某现金13000元人民币,汪某在骗得张某钱财后,将张某电话以及微信拉黑使其无法联系,眼看婚期临近,张某还是无法与汪某取得联系,怀疑被骗,遂到该局刑侦大队思唐责任区刑警队报警。

接警后,该队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汪某得知被思南警方立案侦查后,于3月1日到刑侦大队思唐责任区刑警队投案自首,并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思南警方依法将汪某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章来源丨思南公安

审核丨杨华昌 编辑丨田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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