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是今天小编要曝光的这位驾驶员,曾因酒驾被泗阳交警处罚,而昨日又因饮酒驾驶摩托车被查获。
4月22日15时许,熊某中午与朋友在饭店酒足饭饱后回家睡到3点多,想起有事要办就驾驶着苏NJx3xx普通二轮摩托车出门办事,熊某沿众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众兴路老众小门前时,被路面巡逻民警拦下进行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2mg/100ml。
而蜀黍在后续调查中发现,熊某竟然是再次酒驾!
原来熊某早在2013年5月,就因酒驾被警方处贰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后熊某因未参加理论学习所持“B1、B2”驾驶证被强制注销。而熊某不思悔改非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心存侥幸,将法律和安全抛之脑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酒后驾驶对他人及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已经成为死亡率最高的交通事故之一。交警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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