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逃费 338 次 扣 12 分罚款 5000 元还拘 5 天

新快报讯 记者许力夫 通讯员陆桥轩报道 4 月 23 日,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消息,兴华高速近日成功查处一辆伪造行假证偷逃路费达 338 车次的车辆,公安机关对司机处以拘留 5 天、驾驶证记 12 分、罚款 5000 元。

4 月 14 日,一辆牌号为粤 A 的小型商务车驶入兴华高速梅林站出口时,司机彭某出示 7 座行驶证,经核查,该车为假证黑名单拦截车辆,当值人员立即上报。

司机彭某在工作人员的一再劝说下出示了 8 座行驶证。就在高速交警即将赶到现场时,彭某乘机逃跑,丢下相关证件及车辆。梅州市高速交警六大队民警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将该车及相关证件扣押至大队。

经交警多次电话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利害关系,彭某于 4 月 16 日上午自行前来高速交警六大队接受处理。在证据面前,彭某对其利用伪造行驶证逃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稽查组按照相关文件追缴该车 338 车次的通行费。

公安机关对彭某使用伪造证件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 5 天。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第 1718 条,对彭某的机动车驾驶证记 12 分,处 5000 元罚款处理。

公安、交通部门提醒各位车主,出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使用机动车行驶证或号牌,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任何违法行为都无法遁形,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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