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一男子深夜步行30余公里放火烧山,过火面积达180亩...

泄私愤深夜放火烧山,坐牢!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任何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都要学会冷静应对,不能因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或者冲动就要去触犯国家法律,触犯国家法律终究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近日,永仁县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灰弓组村民杨某某因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时冲动深夜到山林内放火烧山,结果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9年4月16日凌晨4时20分许,永仁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永仁县永兴乡林业站电话报警称:“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灰弓组山林内发生森林火情,请求出警处理。”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驱车赶往案发现场,因为是晚上起火,办案民警分析认为:是人为放火,遂在驱车赶往案发地途中,打电话要求永兴林业站站长武志刚,叫他们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组织人员对现场周围进行搜索,是否有可疑人员在火灾现场周围活动。

凌晨5时30分许,办案民警接到林业站站长武志刚的电话称:他组织人员在火场周围搜索时发现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灰弓组村民杨某某正在距离火场800多米处的路边点火,嫌疑人已抓获,并从嫌疑人杨某某身上搜到点火工具打火机一个,随后办案民警赶到并将嫌疑人杨某某控制。

经查:嫌疑人杨某某(男,现年40岁,初中文化,傣族,农民,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灰弓组人)以离婚后没有分到土地和林地为由,为了泄私愤,2019年4月15日从永仁坐车到永兴,又一个人从永兴街步行30余公里路,历时10余个小时到达永兴乡白马河村委会灰弓组,在距村子600米左右的山林边缘,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公路上坎的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随后,杨某某又用该打火机到灰弓组村子周围的山林边缘相继点了7个火点,在点第7个火点时被当场抓获。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检量,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80亩。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杨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永仁森警 供稿:起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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