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驾驶还耍横
还用手掐住执勤民警脖子
这样的剧情
估计也就电视上才会有
哪成想在渑池就上演了这样一幕
4月18日下午3时许,渑池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县交警大队报案称:交警大队一中队在执法纠正交通违法时,一骑摩托车人拒不配合交警执法,并用手掐执勤民警脖子,涉嫌妨害公务。
接报后,该所值班民警迅速同交警大队对接,将驾车人董某带至办案中心,讯问的同时快侦快办,展开调查取证,第一时间调取现场视频资料,询问在场人员,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查证和讯问:董某(男、32岁、仰韶镇人)对无摩托驾驶证骑无牌摩托车被查后,抗拒民警执法将执勤民警配戴的执法仪、帽子、眼镜打掉,被强行带上警车时拒不上车用手掐民警脖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董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已被刑事拘留。
违
法
后
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警示
配合交警执法检查、服从管理指挥,是每一位公民的应尽法定义务。路遇交警检查,请积极主动配合,切莫为耍一时威风而身陷囹圄,届时悔之晚矣。
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严打暴力袭警、暴力抗法、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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