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杏林嘉园业主反映:他们小区西边和运城市中心医院相邻的消防通道要被市中心医院强拆强占。
在拆除界墙的过程中,雇佣非专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墙体破裂,住户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小区部分业主与强拆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双方肢体冲突造成一位80多岁老年人当场晕倒、多为老人业主疾病发作。
目前,已将市中心医院和小区中间相隔的界墙强行拆除, 消防通道也被毁坏。
针对此事,运城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1-8号楼的业主都是市中心医院的职工家属,他们从2009年开始购房到入驻到今年3月份,从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告知过他们说小区西边的消防通道是中心医院的。
根据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提供的运城市中心医院和运城市金鑫房产公司签订的代建(购房)合同显示:关于土地使用权中约定的“医院住宅小区内土地使用权及公共设施所有权归本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以此,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认为:当初代建(购房)合同上盖有双方单位的公章,有双方法人代表的签字,由双方经办人的签字,是一份受法律约束保护的正规合同,现在市中心医院要毁墙占路,将小区的消防通道重新规划建设,是严重违反合同,侵犯小区业主权益的行为。
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认为:业主在2009年入驻小区时,当时的消防验收就认定小区西边的路是该小区的消防通道,如果当时没有这条消防通道,小区的消防验收是过不了关的。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破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距离,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所以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认为:现在市中心医院单方面私自将小区的消防通道重新规划建设,就是挑衅《消防法》权威,就不顾杏林嘉园953户业主的安危,一意孤行的独裁行为。
毁墙占路事件发生后,3月30日,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通报了3月15日以来市中心医院毁墙占路相关情况。会议认为:杏林嘉园小区的建设责任人是市中心医院,如果当初没有西边这条路(消防通道),小区消防验收就过不了关,市中心医院就向医院职工(业主)交不了房,其他业主也入驻不进来。现在市中心医院张贴公告说西边这条路(消防通道)所有权不属于杏林嘉园小区,而属于是市中心医院的建设用地。
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提出:10年前,房产公司为了卖房,称西边这条路是小区的消防通道;10年后,市中心医院为了重新规划建设,称西边这条路是医院的建设用地,现在要毁墙占路,重新规划。
杏林嘉园业主委员会表示:将会和全体业主一起拿起法律的武器,共同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市中心医院能给业主一个明确的说法,希望市中心医院尊重事实,面对现实,不要让职工寒心,不要让业主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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