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微信已经成为了国内最大的互联网社交软件,月活跃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了十亿人,几乎国内的每个网友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微信账号。并且现在的微信已经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互联网社交软件了,它还与我们的生活接轨,还信用卡、打车、购物等等都需要用到它,包括工作上与上级领导联系也需要用到它。没有人能够果断地说“我可以卸载微信”。
但是近日却有一个人却因为微信“发不出去消息”,他直接把微信告了。他是谁呢?他就是一名来自北京的律师张正鑫。在这个月初,张正鑫在某个电商平台看中了一本书籍,准备将链接分享给好友,结果在微信分享的那条消息直接是一个红色的感叹号。电商平台的APP的反应是需要先将网址复制出来,然后再粘贴发送给好友。可是其它的互联网社交软件都支持直接分享给好友,为什么微信需要这么复杂的步骤呢?
不光是在电商平台分享商品会这样,包括他打开了一个流行的短视频软件,在分享视频的时候也提示“正在将视频保存在本地”。本来可以直接通过链接分享给好友的,却需要将视频下载到手机上然后再发送给好友。最后张正鑫没有办法,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视频分享给了好友。
张正鑫觉得微信作为国内最大的互联网社交软件,每个用户在使用它的时候,都是与它产生了交易关系的。而在反垄断法中,在市场支配地位较大的经营者没有理由拒绝与交易者的交易。也就是说微信拒绝了他分享的链接,这已经侵犯了他的通信自由权,所以他决定起诉微信。目前北京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案件,但是张正鑫的做法也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觉得微信这是为了网友的安全才停止了第三方应用的链接分享,应该给予支持。但是也有网友觉得这确实已经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不应该支持。但是也有网友表示,凭张正鑫一人之力根本不可能赢,还是算了吧!你觉得到底应不应该支持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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