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很重要,行车文明也不能忽视,不要因为路怒纠纷在马路上发生冲突。去年(2018年)11月9日晚上8时许,嫌疑人刘某驾驶车辆差点撞到急刹的前车,于是犯起路怒症,逼停前车,双方冲突不断升级,后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准逮捕。
监控显示:一辆越野车在路口逼停了一辆小轿车,随后一黑衣男子下车走向小轿车,与轿车驾驶员发生言语冲突,不久后两个人扭打在一起,被另外两名随车人拉开。最后黑衣男子从后备箱拿出一根铁棍,走向轿车驾驶室旁边,隔着门对驾驶员进行多次殴打。
刘某,32岁,高中文化程度,案发当天晚上八点左右,他驾车行驶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康欧路。 这时前面一辆车突然刹车,刘某的车子险些与其相撞。刘某于是心生愤恨,追行数百米将前车截停在康欧路、小港路路口,下车与前车车主李某理论,两人发生口角。
犯罪嫌疑人刘某:”我就问他,我说:你咋开的车子,前面没车、没红绿灯、没人的,你怎么突然一个急刹车,差点追尾不知道吗?你当时骂人了吗?有几句口头语吧。口头语是什么?我说:你眼瞎啊,就这样。然后就慢慢发生口角,他也骂我。”
刘某的妻子将刘某拉上车,准备离开,原本可以息事宁人了,但刘某见对方还在挑衅自己,气不过,再次下车,随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犯罪嫌疑人刘某:”理论完以后,我老婆拉我走,我准备走了坐车上了,我又回去坐车上了,我车没熄火,准备走了,他还在下面喋喋不休地骂我。后来对方把衣服脱了,露出想打架的意思,把衣服脱了让我下来,我就从车上下来了,他就动手打我们,然后我就还手了。”
刘某的妻子和李某的朋友见势不对,再次把他们双方拉开,刘某回到车上准备离开,这时他发现自己的金项链在打斗中被扯断,找不到了,于是又怒起,到后备箱拿了一根铁棍,击打坐在驾驶室正准备离开的李某。
犯罪嫌疑人刘某:”后来他朋友和我老婆把我们拉开,准备走了。我一看他把我金项链扯断了。然后我就下车了,从后备箱拿了换备胎撬千斤顶的铁棍,打了他肩膀两下。”
刘某两次上车,本都可以直接离开,但是他意气用事,最后造成李某嘴部受伤,一颗牙齿缺失,三颗牙齿松动,经鉴定,已经构成了轻微伤。而刘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他将面临牢狱之灾。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朱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属于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1项的情节恶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持凶器将被害人李某某殴打,并致李某某轻微伤,属于情节恶劣,故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综合本案事实和情节,我们对其量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检察官提醒人们要文明行车,冷静处理问题,不要因为小的纠纷而引起大的矛盾。 ”现在轿车基本上在家家户户已经普及了,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行车文明,行车规范,而且在发生小的纠纷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克制。”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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