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骑着摩托车,遇见一条体型较大的土狗,见没有村民便拿出射弩,装上了毒镖……
骑摩托车的男子姓姜,42岁,四川广安前锋区人。4月19日清晨6时许,姜某骑着摩托车,带着射弩和毒镖从家里出发,朝广安市广安区彭家乡方向行驶,在经过一村民家院子旁时,用毒镖射向了一条土狗,中镖的土狗没走几步,便倒地死亡。
姜某确认作案工具
随后,姜某上前准备将死亡的土狗装上车带走。此时,一位村民刚好骑摩托车经过,见势便拦住了姜某并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这并非是姜某第一次“盗狗”。2018年,姜某就曾因盗窃土狗被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行政处罚。姜某自称,盗狗是为了自己拿回家吃狗肉。
4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安区警方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姜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4日,其射弩、毒镖等作案工具被依法收缴。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 王洪生供图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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