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最热门的电影,非3D版本的《复联4》莫属。不过,这几天,很多影迷发现,原本影院免费使用的3D眼镜服务,却被部分影院终止。3D眼镜不再免费,观影者看3D电影除了要买票之外,还得掏钱买一副眼镜。面对每副至少5元起步,贵一点的要上百元的眼镜,不少人直呼难以接受。(4月26日《北京晚报》)
影院看3D电影得买眼镜的做法于法无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影院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影院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应当属于强行搭售行为。
同样,从情理角度来看,影院看3D电影得买眼镜更是不合理的做法。一则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诚如有的消费者直言,“影院卖3D电影票,却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这跟去饭店吃饭,不给筷子有啥区别?”从情理上讲,就是这么个道理;二则即便是为了观众健康着想的“好心”也禁不住推敲,因为影院完全可以做好3D眼镜的清洁、消毒工作。
而事实上,影院不提供费3D眼镜,乃至要求消费者看3D电影得买眼镜的做法,未尝不是经营短视之举。首先,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会被动接受强制收费,有的就有可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其次,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也定不会置之不理,毕竟,违法之举难以在市场立足;再者,当其成为一种行业常态,会影响到公众观影欲望,就难免会有影响票房收入。
规避看3D电影得买眼镜的现象,一则有赖于消费者“主动发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据报道,有的消费者就因此打赢了官司。这对后来者就有示范意义。唯有更多的消费者面对侵权行为敢于计较、依法维权,一些商家的不法经营行为才会消弭乃至绝迹。而且,消费者依法维权也是净化市场的有力手段。
二则有赖于市场监管。一方面应加强对影院的常态化监管,对于不提供免费3D眼镜的影院及时给予纠偏;另一方面应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消费者的举报线索,应依法从快查处,使不法行为得到有力惩戒。再者,相关部门也应该做好相关消费知识的普及,使公众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面对侵权如何维权等等。
三则有赖于行业自律。于经营者切莫为了一己私利行不法行为,肆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何况从实践来看,并非是所有的影院都如此。以北京市场为例,据记者走访多家影院发现,包括万达、耀莱、保利等在内的很多影院,虽然也售卖3D眼镜,但并未将免费提供3D眼镜的这项服务取消。对此,某些影院更须多些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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