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自驾某品牌新款汽车去崇礼滑雪,制作了一个两分钟的短视频,发到了影视创作人社区“新片场”,结果发现被上海“一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这款新车的商业广告使用,于是打起了官司。昨天(26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一条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刘先生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多元。宣判后,原告表示不上诉,被告表示需考虑是否上诉。这一案件是全国第一例广告使用短视频侵害著作权案,也是迄今为止单个短视频判赔金额最高的著作权维权案。(4月27日中国之声)
笔者认为,这起全国首例短视频著作权案对网络时代崇尚知识,尊重原创,维护知识产权很有意义。
之一,提醒商家学会购买知识版权。作为商家,最应该树立的是尊重版权意识,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你想利用别人的智慧作为你的赚钱工具,就必须用钱购买。如果你想用这个短视频,那么,就请联系创作者,进行协商,签订合同。你是经商的,必须懂得智慧投入。总想着空手套白狼,玩贪便宜的把戏,最终会被白狼吃掉,会贪小便宜吃大亏。作为商家应该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学会用金钱买智慧进行投入。商家尊重知识版权,才能在网络知识经济时代赢得市场。
之二,启迪文化、文艺作者保护知识版权。这个案件启迪我们的短视频作者,珍惜自己的创作,保护自己的知识版权。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对思维的尊重,对思想的崇尚,对艺术的审美保护问题。我创作,我自豪,我珍惜。尊重知识,崇尚思想,保护审美,这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的责任担当。因为只有人人崇尚智慧与艺术,社会才能更好文明前行。所有的文化、文艺创作者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
之三,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版权的氛围。社会发展,时代进步。越来越靠知识竞争,谁拥有知识版权,谁就是赢家。因此,我们必须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版权的氛围,全社会学习知识,探索知识,创造知识,崇尚知识的氛围。知识就是力量,智慧就是能量,在今天这个时代更加凸显。谁能创造知识,谁能拥有未来。
创新就是生产力,企业赖之以强,国家赖之以盛。靠什么创新?靠知识创新。尊重知识版权,保护知识版权成为时代风气,社会底线,知识才能更厚重,创新才能更喷薄,生产力才能更强大,企业才能更强壮,国家才能更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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