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两男子无证驾驶遇检查 “胆子大”的替换“胆子小”的!

4月22日10时许,山阳交管大队色河中队民警按照严查严防行动方案,在203省道74KM处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驶到距检查点还有大约50米处突然停车,正驾驶和副驾驶人员进行了位置交换,车辆继续行驶到检查点被民警拦停检查。

民警问:你们刚才为什么交换驾驶位置?交换座位后驾驶车辆的金某指着另一位康某回答:因为他没有驾驶证。民警又问:你有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请出示。金某一会答有机动车驾驶证,一会讲忘在家里了,最后说其实我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好奇的问:你既然也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什么还要交换驾驶?金某答:因为我害怕他见了警察紧张,会被你们民警发现。民警再问:那你不会紧张吗?金某答:现在我也紧张害怕了。

经查:金某,康某两人均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金某、康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金1500元。

2019年04月21日21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甘沟口路段被山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经查询黄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黄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山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驾驶人黄某作出罚款1990元,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山阳交警提醒驾驶员:不要酒后驾车,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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