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大闹派出所 法庭上泪眼婆娑悔不当初 被判七个月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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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我们节目报道了一名女子在醉酒后大闹派出所的事情,今天(26日)这名女子出庭受审,那么对于当晚发生的事情,她会怎么说呢?

“我希望环城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能接受我真诚的道歉,同时我也感谢他们,在我醉酒后,及时对我进行了制止,避免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

前天我们节目报道过刘某在今年1月20号晚上喝醉后,在西安市劳动路北口当街大吵大闹。

醉酒女子:“告诉你们,我不是一般的女人。老娘我就是喝多了。”

民警:“喝多了你先把衣服穿上。”

该女子多次拳打脚踢民警。

在法庭上,刘某说喝完半斤白酒后,到醒酒之间的五六个小时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真的想不起来了。

在时间并不长的庭审过程中,多次流下眼泪,可以看出刘某是真的知道错了。对于自己醉酒后的言行,十分的后悔和自责。

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念其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遂做出上述判决。

在这里也再次提醒大家,喝酒一定要适量,一旦过量,这什么后果都有可能出现,到时候可就追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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