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4时许,惠来县公安局冲锋队联合交警大队,在县城严管路段文昌大酒店路口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林某清驾驶电动摩托车载林某桃,因没有戴安全头盔被查处,期间,林某清和林某桃不服从现场执勤民警的执法,双手推搡现场执勤民警,后被现场执勤民警传唤到惠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查,林某清和林某桃对其因没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用手拉扯、推搡、乱挥民警,阻碍执勤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林某清和林某桃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惠来警讯、今日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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