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静的南安眉山乡出现了一位“黄医生”,他自称是某知名医院的医生,“一心为民”的他亲自上门“嘘寒问暖”,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粒粒可“救死扶伤的神丹妙药”,竟然还真有人相信并购买了......究竟怎么回事呢?
2019年4月2日,南安市眉山乡南湖村的陈某打电话报警称,就在早上8时左右,一位自称是某知名医院医生的黄某来到其家中,以看病为由兜售他的药物,陈某信以为真购买了,待黄某走后方觉得受骗,立即报警。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还发现这位“黄医生”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眉山行骗了!
2018年12月6日,群众王某在眉山乡天山村也曾被这位“黄医生”以看病为由,向其兜售了“活血化瘀消肿散结”,最终王某花费3620元人民币向其购买;2017年3月份,眉山乡南湖村的陈某庵也被这名“黄医生”同样的方法骗取1200元人民币;相隔不久,眉山乡南湖村的陈某良亦被这名“黄医生”骗取了997元人民币......
打着“行医救人”的名号竟作案4起,这名“黄医生”的嚣张态度成功引起了警方的加倍重视,由眉山派出所所长刘昭辉为组长,副所长李志超为副组长,以办案民警为组员的调查小组随之诞生,根据受害者提供的信息分工两队人马,一队加大力度对各大主要交通路段的巡逻排查,二队通过监控进行调查取证。
皇天不负苦心人,经过一番调查,一嫌疑车辆落入眉山派出所的眼中,民警迅速出击,成功抓获嫌疑人黄某。经过受害人指认,黄某无处遁形,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男,51岁)已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 黄某指认犯罪现场
相关法律条规
在此,蜀黍有必要对这些投机取巧的人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诈骗的定义:使用欺诈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诈骗的形式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类“冒充医生”的诈骗手法
不但严重损害医务工作者的形象
也让上当受骗的患者雪上加霜
请大家高度警惕!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
看病,请到正规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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