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大药房,对得起这个名字吗?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都说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可是互联网的记忆太短了。每次出事后,一个道歉就行,热度下去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处罚是力度是关键。明星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200块钱扣3分,不痛不痒。既然是名人、就有名人效应,危害的面就比普通人广,是不是相对应的惩罚也要区别去普通人。这不是仇富、也不是道德绑架,不能吃着名人的红利、惩罚加力度就喊不公平。
企业也要有企业的样子,企业就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就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而不是出事了,一个简单的声明、一个“官方”的道歉就完事了。
现实中当违规、违法的成本在可承受范围内时,一些人和团体就会蔑视相对应的法律法规。例如、酒驾,现在酒驾已经如法了,但是酒驾的人依然不少(比这之前已经少了好多了),为什么、因为执法不严啊,无非就是花钱找人,最后啥事没有;如果执法必严,每次酒驾都严格的扣12分、驾驶证吊销6个月;如果每次醉驾、都拘留半年,保留案底,我相信酒驾会少很多很多。
像这次大药房出现这样的事件,罚款几百万,上企业黑名单,限制企业领导的高消费,所有门店停业整顿半年,我相信往后,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还会出现类似的事件。
变通是我们的优势,但是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变通;一味的变通就是纵容,互联网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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