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存证”为电子数据证明,可作为证据,打官司维权

互联网环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不限距离空间的沟通渠道,通过网络沟通协商、达成合作,越来越成为追求高效交易、较低成本的商事主体的选择。

也因此,电子数据越来越成为权益纠纷案件中的重要证据类型。去年,出现“电子数据”的审判文书就累计超过四万份,证据类型包括录音、短信、聊天记录、邮件、转账凭证、电子合同等。

那么,电子数据要如何保管?拿来维权打官司会胜诉吗,什么样的电子数据会被法院采信?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四川某材料公司与一五金制品公司签订了三件套购买合同,并约定了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此后,材料公司使用从五金公司采购来的产品作为埋件,用于一处庄园的室内装饰,但随后接到了用户反映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锈和焊接不牢,材料公司采取弥补措施客户扔不接受,要求拆除更换,最终给材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此,材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五金制品公司赔偿损失。

在对簿公堂之时,五金公司称提供的货物是冷镀锌三件套而非热镀锌三件套,故不存在违约。并且,签订合同后次月,材料公司员工还通过微信拍照发来货物样品,并向五金制品公司下单要求订购此货物800套,五金制品公司告知其此货物名称为“冷镀锌三件套”,并约定单价为8500元一吨,双方通过微信确认了合作内容,并发送了合同样本。

又在次月,材料公司通过微信第二次向五金制品公司购买三件套产品,共下单铁架三件套5000件,未约定用于A庄园项目。到了第三批三件套,双方未签订合同,材料公司明知冷镀锌三件套不适用于海边环境容易生锈后,仍要求五金制品公司向其提供1000件冷镀锌三件套对第二批三件套的换货。

五金公司认为,通过微信双方达成的样品确认内容,以及第二份合同中双方实际、明确约定了材料是冷镀锌材料,五金制品公司按此合同履约,交付的也是冷镀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侵权行为。在法庭上,五金公司提供了双方的聊天完整截图、样品图片、电子合同等证据的区块链存证证书,标明证据即时进行了固全,未被篡改、具备真实性、完整性。

法院认为,从合同订立时间以及双方员工的聊天记录来看,与庄园项目有关的合同实际订立的时间为双方通过微信发送的购销合同,且五金制品公司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据此认为五金公司并未违反合同约定,不存在侵权行为,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材料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

案件中,五金公司之所以能胜诉,有两个点非常关键,值得更多的权益个人、机构、公司借鉴。

其一,在双方沟通、交易过程中,及时对相关的重要凭证进行收集,有证据意识、做好风险防备。

其二,把电子数据证据及时通过权威平台进行固定保全,成为能被司法采信的有证明力的证据,这样即时出现侵权纠纷,也因为有证据增加了胜诉的把握。

电子数据因其产生环境的特殊性,易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和删改,所以对其是否具备真实性也较难确定。

过去,通过公证、鉴证是可以解决证据真实性认证问题的,但是这种途径在现在的互联网沟通语境中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时间过长,容易错过固定证据的最佳时间。再加上在双方的沟通交易中,被侵权内容一般处于侵权人的控制之下,侵权人可能在证据固全前就删除或更改了内容,所以此类途径难以满足电子证据取证应当及时、迅速,及早防止电子证据被篡改、损毁的要求。

二是费用相对较高,给当事人造成成本过高的负担。

传统保全方式在电子数据证明方面存在的不足,催生了第三方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平台。

也因此,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多家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例如知舟云证,通过区块链的数据固定和防篡改技术手段,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保全。特别的是知舟云证打通了司法链,10秒即可生成电子数据保全证书,且证书上显示有互联网公证处签章,通过区块链+公证的模式,让电子数据的固全结果更具权威性,维权更有利,权益更有保障。

在互联网时代,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跟权益相关的重要凭证大多都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证,所以电子数据的固全也将成为一种常态,养成证据意识,及时做好电子数据的存证,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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