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湾区丨生产端、需求端和监管端共同发力 深入践行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研究员 王继昌

近日,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承建的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上线试运行。作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的国家级工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电商+产权交易+联合分发”为平台模式,为公共文化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和文化生产机构提供全交易链条服务。从具体建设和运作设计来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深入贯彻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强调的“以人为本,全民共享”“供给发力,激活资源”“科技支撑,创新驱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中央主导,地方主责”等五大原则。

首先,运作模式亲民便捷,体现“以人为本,全民共享”原则。交易中心面向社会搭建轻便交易平台:支持法人机构和公民个人开设“数据超市”。且交易系统推行“一主体、一身份、一认证码”的“一码通”,操作便捷亲民。

其次,广泛吸纳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体现“供给发力,激活资源”原则。交易中心将所要交易的文化资源分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大类,汇集文物、古籍、美术、地方戏曲剧种、民族民间文艺、农耕文明遗址等宝贵文化资源。在供给端聚焦传统优秀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存量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进一步激活传统优质文化资源。

再次,首开“专网交易、互联网分发”交易模式,体现“科技支撑,创新驱动”的原则。《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在这一原则上指出要“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集成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增强文化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交易中心依托现有有线电视网络、广电5G网络和互联互通平台,实现专网与互联网的跨域,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技术展示优质文化内容。

最后,交易中心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作过程分别贯彻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中央主导,地方主责”原则。交易中心系统开发按照《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建设方案》推进,由深圳文交所承接,从具体建设方案的研究到系统的建设皆由深圳地方全程跟进负责,则体现了“中央主导,地方主责”的原则。而交易中心三期项目设置及逐步推进的安排,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

在接下来的项目落实工作中,参考《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研究》等文献中提出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要基于供给端、生产端、云端、需求端、有线电视专网、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做好‘四端一网两翼’的主体建设,打造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生态闭环”意见,结合大湾区实际情况,建议在生产端、需求端、监管端三方面着力,有效利用交易中心设立的便利条件,深入践行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一是在生产端,深入推动文化与技术复合型人才培养。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运行将进一步拉动整个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这类人才需要同时具有大数据专业技术及文化产业视野。大湾区有关部门、市场机构可同高校、科研机构展开合作,一方面积极培育人才,另一方面继续从海外引进高水平人才,在生产端支撑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入发展。

二是在需求端,强化探索打造“参与式”文化社区。美国学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曾提出“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提倡民众角色更加积极主动,从消费者转变为产消者。实际上,诸如B站弹幕、抖音合拍等成功的文化产品均体现了“参与式文化”的驱动作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可以围绕这一逻辑,探索将平台上的公民个人“数据超市”打造为文化社区,适度鼓励和引导民众基于时代精神进一步丰富平台上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大湾区其他公共机构和市场单位也可以配合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打造一系列同“数据超市”相联动的数据文化产品,着眼需求端积极响应民众诉求,推动文化数字化进程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是在监管端,探索更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更完善的监管机制。目前,社会各界在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的文化产业相关数据是否属于隐私信息这一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灰色地带。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虽然配备了对进场交易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实施动态监测的技术支撑系统,在搜索查询、匹配交易等服务中会对敏感信息实时拦截,但随着信息规模的扩充,仍然不排除会在信息监管上面临挑战。在此方面,交易中心可探索同大湾区智库机构、行业机构和文化企业协作,探索更明确的规章制度与更完善的监管机制,保障自身安全平稳发展的同时,也为文化数字化事业发展树立相应机制创新和制度完善引领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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