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0%,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19.73万吨、0.98万吨、7.38万吨和4.99万吨。
《方案》提出实施十二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其中,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助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和“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中都有涉及。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方面,《方案》提出完善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清洁能源用能成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城市新增、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使用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地市新增或更新的城市物流配送、轻型邮政快递、轻型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同时,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推动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方案》还指出,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到2025年,全省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遴选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任务。其中系列措施包括推动公共机构带头率先淘汰老旧车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车比例不低60%,其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30%,大力推进新建和既有停车场的汽车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鼓励内部充(换)电设施设备向社会公众开放。
此外,“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推广工程”中指出,要解决节能减排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难题,开展新能源汽车能效提升等方向攻坚。
【记者】魏泓泉
【作者】 魏泓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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