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范琼燕报道)“感谢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的同志,神速破案,挽回了国有资产的损失。”9月21日,中国联通阿克苏地区分公司党委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送去一面写着“为企业保驾护航 扬警威破案神速”的锦旗,感谢他们及时破案挽回通信企业损失。
中国联通阿克苏地区分公司党委为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送上锦旗。新疆通信管理局供图
9月4日11时22分,阿克苏地区联通分公司网管中心发现阿拉尔市某传输设备离线,导致该区域119个4G基站中断,6000余户用户通信中断,当地居民日常通信受到影响。
11时40分许,抢修人员到达断点现场发现,光缆严重受损,初步判定为人为破坏,抢修人员加紧抢修的同时报了警。
事件发生后,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主管部门新疆通信管理局报告情况。通信管理局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等工作,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周边巡检维护力度确保通信畅通。
因光缆断点附近人烟稀少,为案件侦破带来了难度。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的民警们逐一排查案发时段过往车辆,排查了3000余辆车的行车记录仪后,从一辆出租车的记录仪中发现线索,经图像对比、调查走访,9月10日,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并将其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遭破坏的光缆。新疆通信管理局供图
新疆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处副处长凌华峰介绍,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信已成为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但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于保护通信基础设施的认识不足,人为破坏、强拆通信基础设施案件时有发生。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破坏依法进行的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同时,通信基础设施还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