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记者从浙江省消保委了解到,2023年第四届“浙江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已启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加评测的特色伴手礼产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本次评测活动为公益性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浙江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
2.申报产品能够充分体现当地及浙江特色;
3.申报产品和品牌在当地及浙江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认可度;
4.申报主体应具备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申报产品质量有保证,近三年无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情况;
5.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响应无理由退货,近三年无重大消费投诉。
6.申报主体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和税务、信用等不良记录。
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向征集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特色伴手礼”参评产品申报表》 (申报表下载点击文章末尾“阅读原文”,复制链接在电脑端下载);
2.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实样,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宣传介绍资料(包括参评产品图片1-2张,采用JPG格式,尺寸为1200*800像素(以上);产品介绍文案500字以内;产品介绍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
4.其他相关材料。
评测程序
1.产品征集和申报(3-4月)。11地市消保委负责组织本辖区特色伴手礼征集、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及产品实物报送至企业所属市级或县(市、区)消保委(详见各地征集公告)。省消保委委员单位、省级行业协会等相关省级机构可直接向省消保委推荐产品。产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2.市级评测和推荐(5-6月)。11地市消保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市级特色伴手礼评测工作,对评选出的产品授予市级特色伴手礼称号,并推荐产品参评“浙江特色伴手礼”。
3.省级优选评测(7-8月)。“浙江特色伴手礼”评测由初评筛选、线上投票、线下评测三个环节组成,其中线上评测占30%,线下评测占70%,最终通过评测产生60件年度“浙江特色伴手礼”产品。
4.结果发布(9-10月)。经公示后发布2023年“浙江特色伴手礼”名单,并颁发证书。
评测维度
1.地域感强。产品具有悠久的传承,在当地及浙江消费者中有较好的口碑,能充分体现当地及浙江元素;
2.品质感高。从产品到包装,从生产工艺到宣传推广,都兼具高品质特性,能充分体现浙江制造的精良;
3.放心消费。企业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管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充分履行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使消费者能放心购买、放心使用;
4.文化感强。有吸引人的品牌和产品故事,能够巩固、刷新本地及外地消费者对浙江文化的理解;
5.性价比高。产品在同类产品中有较明显的性价比,消费者在选购中能获得满意度;
6.便捷性好。产品方便携带,包装大方简洁,适合伴手礼的特性。
获得“品字标”等品牌的产品可适当加分。
申报咨询
浙江省消保委:徐老师,18868110692,zjtsbsl@163.com
杭州市消保委:袁老师,13588459366,769466359@qq.com
宁波市消保委:孙老师,0574-89181271,399691359@qq.com
温州市消保委:王老师,0577-89661315,wzxiaobaowei@qq.com
湖州市消保委:郑老师,13735150880,137205421@qq.com
嘉兴市消保委:屠老师,0573-83689126,709773508@qq.com
绍兴市消保委:吴老师,13004605588,171118353@qq.com
金华市消保委:高老师,18869912024,jhsxbw@163.com
衢州市消保委:王老师,13676610706,631355479@qq.com
舟山市消保委:陈老师,0580-2299308,2630043708@qq.com
台州市消保委:赵老师,0576-88517523,787200516@qq.Com
丽水市消保委:徐老师,13957070326,zjsls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