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载于《中国科学院院刊》2023年第6期“专题:开放科学发展趋势与治理策略”。本文为精简改编版
杨卫1* 刘细文2,3* 黄金霞2,3 肖曼2 郑新曼3 常若菲1
1 浙江大学
2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3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系
开放科学是一项全球事业,也是一项科学工程,其愿景、原则、效益与风险、关键环节、利益方与实践、评估等,需要以政策工具为抓手。202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开放科学建议书》,成为全球开放科学的指导性框架。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及一些国际组织已发布开放科学政策或开放科学计划,开展开放科学治理。
我国在2021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明确提出推进开放科学发展。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2022年,我国相关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等从数据管理、基础设施、基础研究合作等方面推进我国开放科学实践。2022年11月6日,我国在第五届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开幕式上发布了《关于国际合作的科研行为的倡议》,这是中国科技工作者为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融入全球科技开放合作的一项重要实践。我国还未出台以“开放科学”命名的政策。本文研究构建我国开放科学政策体系,旨在为我国开放科学顶层设计、整体布局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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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开放科学政策发展态势及我国的政策应对
全球开放科学政策全球态势
1)国际开放科学政策的发布数量逐年上升
国际开放科学政策发布数量在2013年、2016年、2021年有3个高潮。开放科学治理主题的政策在2021年达到峰值。发布开放科学政策最多的机构是政府,其次是科研机构。美国发布的开放科学政策数量最多,其次是欧盟。
2)开放科学政策的重点在于推进创新
欧盟期待在研究数据管理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并确保欧洲科学家充分受益于数据驱动型科学,加拿大希望向所有人开放科学并能最大限度地造福于国家福祉、健康和经济。
3)国家政策仍是推动开放科学不断深入并全面实现的关键因素
2022年,美国白宫更新开放获取备忘录,要求联邦资助科研成果在发表后立即提供公众获取,并将2023年定为“开放科学年”,宣布增加新的资助基金、改善研究基础设施、扩大新兴学者的研究参与度、增加公众参与机会,随后,美国相关国家机构提出了各自的实施计划。
4)开放科学政策推进科学治理规范化、法律化、国际化
2019年塞尔维亚政府将开放科学写入国家法律。2022年,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发布开放科学政策,规定基于重大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形成的数据、软件、硬件的开放均需遵守CERN安全规则。
我国开放科学相关政策发布不足
我国尚未制定出台以“开放科学”命名的政策。以下分析我国科技政策文本内容中包含有“开放”“共享”“合作”等措施的已发布政策。
1)我国开放科学相关政策文本的发布图谱与国外政策的不同
从整体看,我国开放科学相关政策的发布图谱(发展进程、发布数量)与国外相当。分主题看,我国“开放获取”政策在发布数量、最新政策发布方面与国外相比严重不足;我国“开放科学基础设施”政策起步较早,但在近几年的发布数量明显放缓。
2)我国现有政策措施与《建议书》政策行动领域的适应性
基于《建议书》政策行动领域“(ii)营造有利于开放科学的政策环境”及具体行动内容,设计我国政策行动推进指标(表1),并以10个具体指标内容来编码我国相关政策文本,以便分析我国政策措施的适应性。从整体上看,我国政策措施已符合《建议书》的政策行动内容,但零散、重复分布在不同政策中,行动力度有强弱之分。从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发布的国家级政策来看(图1),2021年以来,国家在制定国家级法规制度、优化科技营商环境、建立多机构协调制度、推动科研机构实践等行动还较弱。
表1 《开放科学建议书》行动领域(ii)的中国政策行动推进指标体系
图1 国家级开放科学相关政策在不同时间段的关注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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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于开放科学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政策需求
我国科学界开放科学实践现状及近期政策需求
对征集到的我国科学界140多个开放科学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开放科学实践覆盖到科学研究的所有学科、不同阶段,形成的模式与数据密集型科研范式、eScience、融合科研等科学范式相比,更具有开放性和包容度。
1)科学研究起始阶段的科研组织创新模式
我国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推出全球模式微生物基因组测序计划(GCM 2.0),建立全球模式微生物基因组测序合作共享网络,制定了国际微生物领域第一个ISO级别的数据标准。
2)全球科学研究中的数据平台合作模式
地球科学大数据共享平台、“深时数字地球”(DDE),都是受到国际关注的案例。
3)科研产出的开放共享模式
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ChinaXiv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认可。
4)创新成果的公开监测和用户评价模式
2022年科大讯飞公司发布的讯飞翻译机4.0发布,按照用户追求的更简洁操作、更便捷交互,增加了AI翻译机新标准。
杨卫在开放科学研究法理中提出的围绕着知识创新链的价值提升模型,体现以开放的数据为主体在知识创新链的发展过程中的若干个动力学方向,据此拟合出我国开放科学实践的三个创新场景:
1)开放获取创新模式
正在从开放论文发展为更多类型科研产出(论文、预印本、专利、科研数据、分析软件、创新产品)开放共享,并影响到对科学研究者/集体的创新影响力构建;
2)数据再利用效率提升
从科学数据的共享,发展为更多层次、更多来源数据的一站式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3)全球开放创新产品治理
治理内容是增强开放学术交流与国际包容合作,治理目标是产生集体创新产品,创造全社会和全球福祉,实现创新集体的全球影响力。
当前这些创新场景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1.科研产出开放共享问题。当前我国还未制定国家层面的开放获取政策,开放获取的关键参与者、成本、道路仍未明确。有必要尽快进行适应性政策变革;
2. 开放数据平台高效率建设问题。我国持续推进开放数据管理,有布局、有平台、有原则,但存在数据共享程度低、平台建设各自为政、增值不足等数据再利用问题。建立开放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政策,推动出版物数据、科研数据、大型科学仪器和大科学装置数据、分析工具软硬件,甚至来自科技企业的专利数据,将能支撑更有效的开放科学创新活动;
3.全球影响力与竞争力的评价问题。在开放科学场景中,基于科研成果出版的个人学术评价方式将发生巨大变化,转变为以群体(跨团队、跨领域、跨地域)的全球科技创新产品应用为主的科学传播方式,这种转变将直接导致对开放学术、开放科研激励、科技开放传播、国际合作等政策的新需求;
4. 获得国家支持的问题。如何推动全球科研产出的开放获取、如何推动我国科学家参与开放获取、如何打造高质量开放数据平台支撑“全球科学”研究模式,还需要统筹测算合理的开放科学基金。
我国开放创新生态的长远政策需求
我国开放创新场景与全球开放创新生态还存在距离,这需要我国为开放科学发展作出长期规划。从创新过程的角度分析,开放科学和开放创新的内涵具有一致性:开放科学开放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在不同创新阶段流动,加速开放式创新、公众创新和负责任创新,这样,社会的开放创新、全球的重大问题解决将在一种开放和包容的生态中得以推进,由不同参与主体、在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开展创新实践,为满足社会需求来提供高质量的创新产出。因此,以开放科学研究法理为引擎,基于开放式创新生态模型,描绘全球开放创新生态理想框架(图2),包括多元主体、资源共享、流程再造、集体创新,以及知识外溢(生态系统扩展到全球层面)。我国开放创新场景为了实现从现状到理想状态的发展,需要持续加强政策建设,以推进更多利益方的开放性、资源共享中的包容与共生性、创新流程再造中关键主体利益,以及产生更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产品。
图2 基于开放式创新模型的全球开放创新生态示意图
3.我国开放科学政策体系框架及行动建议
优先制定推进我国开放科学发展的关键政策及其治理策略
1)制定国家开放获取政策,采取适当靠前、强制性、全球影响力策略
在知识产生的资助源头,要求政府资助的成果强制存储入国家知识仓储系统、机构知识库。在知识交流源头,建立预印本政策,倡导所有论文在国家预印本平台预发布,缩短科研产出的开放时间。在知识传播源头,加速我国科技期刊的开放出版转型,建立适应全球的开放出版规范、数据政策、论文处理费(APC)政策。在知识运用效益,建立开放教育资源和科技资源公益平台,让所有人得到公平教育、平等获取知识的机会。倡导全球开放获取。
2)制定开放数据政策,采取全球价值优先、适当强制、基础设施化策略
在《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草案)》等基础上,构建国家科学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发力适当靠前,具有更高效明确的要求、原则、涉及领域和行业,要求各利益方落实并细化措施,在一些关键领域建立数据共享的强制措施。建立开放数据国家共享中心,通过顶层设计、统筹管理来提高数据的增值能力、国际合作创新能力。
3)建立开放科学成熟度评价体系,采取全球持续监测策略
加快科研产出评价体系的创新建设,将评价的科研产出类型扩展到科学数据、开放交流能力、创新产品,评价对象侧重科研群体。建立开放科学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用于我国开放科学推进监测、全球态势监测。
构建符合我国科技创新规律的开放科学政策框架
将开放科学政策纳入我国科技创新政策范畴中,从“科创要素”“科创主体”“科创环境”“科创环节”四个维度着力。围绕着“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目标,围绕三个关键政策,继续在这几个方面施力并加强创新:人才培育与使用管理(科创要素)、设施设备(科创要素)、国际合作(科创环境)、投资者(科创主体)。尽快补上“短板”:在科创要素上,明确方向重点及相关国家政策的制定;在科创主体上,推动当前仍比较薄弱的研究院所、高校这两个开放科学关键主体参与开放科学并尽快投入实践;在科创环节上,重塑开放科学创新流程,增加开放科学对我国科技产业高地的高质量发展和新生态构建的价值;在科创环境上,产学研协同转向联合科技攻关,缩短创新产品实现与应用的时间,并融入智慧城市、长三角等区域创新发展。
积极参与《建议书》倡导的全球开放科学政策行动
参与全球开放科学治理,建立我国适应性的开放科学政策行动框架。
1. 在制定国家级法规制定上,尽快达成共识,制定出台国家开放获取政策、国家开放数据基础设施政策、开放科学创新评价体系,及其配套政策。在建立多机构协调政策上,要求科研机构、高校、重大科研设施与设备、资助机构、数据中心/数据平台、出版社和期刊、图书馆、企业等开放科学参与主体制定执行政策,增强政策的包容性。
2. 推动各类主体的实践,包括科研机构、国际创新联盟、社会公众等,创新知识生产协同方式。
3. 加强开放科学创新治理政策制定,包括开放科学评价激励机制、科研诚信政策,以及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平等获取科技资源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新经费的支持和管理办法,等。
以国家开放获取政策的制定和具体行动为例,以“国家体系,分阶段推进,重点机构先行先试,创新保障机制”的推进方式,来开展我国开放获取政策建设:
1. 发起《公共资金资助科研成果的开放获取倡议》。资助机构、科研机构、高校、学术团体联合发起该倡议,呼吁公共资助科研成果要求提供公益服务、开放获取;
2. 发布中国开放获取政策纲要,各相关部委发表声明,发布开放获取政策;
3. 各部委下的科研机构、高校、科研团队等提出实施细则并落实;
4. 作为国内主要科研资助机构、主要科研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学院开展先行先试。更新2014年发布的开放获取申明,对公共财政资助的科研产出,制定年度OA比例目标及具体行动。形成支持开放获取进程的运行基金。设立对机构、团队和个人的开放创新奖励机制。
杨 卫 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中国科协联合国咨商开放科学与全球伙伴专委会主席(CCOS)。主要从事固体力学、交叉力学、空天结构、研究生教育、研究诚信、开放科学等研究。
刘细文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主任、研究员,《智库理论与实践》主编,《科学观察》主编,中国科学院大学特聘岗位教授。主要从事科技战略情报研究、信息政策、竞争情报和技术竞争情报研究、产业技术战略和区域创新战略研究。
文章源自:
杨卫, 刘细文, 黄金霞, 等. 我国开放科学政策体系构建研究. 中国科学院院刊, 2023, 38(6): 829-844. DOI: 10.16418/j.issn.1000-3045.2023042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