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29日,*ST天沃发布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ST天沃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寄送的《仲裁申请书》及《仲裁通知》,申请人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中机电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合计135.4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期间,中机电力在中堂燃气热电联厂项目中向安徽天康采购了电缆产品,2021年9月在玉门鑫能光热发电项目中向安徽天康采购了控制电缆。安徽天康认为中机电力合计欠付货款129万元,故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中机电力支付货款129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6.45万元,上述款项合计135.45万元。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本案,目前案件正在仲裁程序中。
值得关注的是,10月26日晚间,*ST天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ST天沃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天沃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天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ST天沃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四、*ST天沃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五、刘斌、陈玉忠未按规定披露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天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刘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任大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韩臻、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陈玉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刘斌组织实施*ST天沃的涉案违法行为,任大成作为时任*ST天沃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韩臻作为时任*ST天沃副总经理,参与实施*ST天沃的涉案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刘斌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任大成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韩臻采取2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ST天沃共对外投资了1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0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20条,专利信息106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