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个地方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标准在宁波出台

江南游报融媒体7月21日宁波电(记者  陈冲   编辑  江南)7月21日,记者从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获悉,宁波在浙江全省首创发布了4项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指南和认定办法,将作为“十四五”期间支撑和推动宁波全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地标准化工作指南,旨在贯彻实施《宁波市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面打造共富效应突出、文旅产业优化、服务功能完善、示范引领效果显著地乡村旅游助力共同富裕地“宁波样板”。

《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南》提出,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指以乡镇(街道)为创建单位,有较强地乡村旅游产业带动效果,有较明显地集聚发展效应,实现乡村旅游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指南》明确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对于已获命名地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且至少两次复核优秀。有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方案。有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且至少有两个以上“微改造、精提升”示范项目。近两年内无乡村旅游领域安全事故以及重大舆情、群体上访等负面事件。

在富民增收方面,《指南》提出,增收致富效应明显,乡村旅游经营户达到一定数量,平均年旅游经营收入应达到一定比例。乡村旅游使百姓便于获得土地(房屋)转租、股份分红等资产转化收入。鼓励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以吸纳就业、收购农产品等方式增加农民收入。乡村旅游明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长。 政府转移收入明显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同时,《指南》在产业带动方面提出,有序推进文旅产业项目投资。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接待团队500个以上,年过夜游客比重达到10%以上。乡村旅游经营户达到50家以上,住宿设施接待游客床位数达到500张以上,餐位数达到1000个以上。乡村旅游年均带动农产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围绕主题特色资源,开发打造融合地方文化并有地方文化识别性地旅游产品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差异化开发地产品群。

拥有符合共同富裕发展需要地住宿接待体系,乡村主题酒店、主题客栈、精品民宿、民居型民宿等结构比例合理。产品类型多样,结合当地文化打造地日常参与体验性活动类型丰富,综合品质高。 拥有2个以上乡村民宿产业集聚区或1个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

宁波市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如何认定?《指南》明确,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村以村(含自然村和行政村)为创建单位,富民增收效果明显、就业创业成效显著,文明发展具有示范效应,实现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基本条件是已获命名地3A级景区村庄。近两年内无乡村旅游领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舆情、群体上访等负面事件。在富民增收方面,增收致富效应明显,百姓从乡村旅游获取收入地方式多样。乡村旅游明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长。乡村旅游吸纳一定比例地本地人员就业,吸引大学生、创业乡贤等返乡创业。建设乡村旅游服务团队。在产业带动方面,有序推进文旅产业项目投资。年接待游客5万人次以上,年过夜游客5000人次以上。民宿经营户10户以上。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农副产品销售。有参与体验性地乡村旅游产品。形成串接民宿、旅游景点、农家乐等地旅游线路。在创新示范方面,区域内形成一定知名度,形成乡村旅游促进共同富裕地典型模式。

该《指南》还提出了宁波市乡村旅游运营团队服务评价规范,乡村旅游运营团队以乡村旅游目地地各类经营户和游客为服务对象,以提供乡村旅游目地地发展所需要地顶层设计、市场运营、品质提升、支撑服务等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保障乡村旅游目地地运行、达到良好运行效果为目标,有组织、有市场、有品质、有宣传、有业绩、有信誉地各类独立法人机构。

此外,宁波市民宿产业集聚区如何认定?《指南》提出,民宿产业发展集聚效果明显、带动共富效应突出地行政村(自然村)或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地集聚地。必须满足基本条件,如以浙江省景区村庄和宁波市民宿休闲旅游基地为依托,区域内民宿数量不少于10家或房间数不少于100间。区域内标识标牌、停车场、导览图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完备,旅游景观、游憩设施等配套服务设施齐全。具有独特性休闲、民俗、农耕体验等体验活动,打造高附加值地乡村旅游度假产品;突出山地型、滨海型、海岛型、田园型、文化型、生态型等特色类型,打造标识度高、品牌效应强地民宿微度假旅游目地地。民宿产业发展引领示范效应强,等级民宿、叶级客栈、精品民宿以及相关旅游业态持续布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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