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私设“景点”乱象,文化和旅游部出招了。
日前,文旅部发布消息,定于今年9月至11月开展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对未经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排查。
这意味着,文旅部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游客权益。
私设“景点”屡见不鲜
私设“景点”早已是旅游乱象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中国城市报记者梳理资料发现,私设“景点”的乱象遍布全国。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曝光,每到夏日旅游旺季,青海湖周边总会冒出数量庞大的私人“旅游景点”。当地居民往往只拿一面旗子站在路边,就能把不明情况的游客领向自家开设的“油菜花海”“沙雕城堡”“青海湖观景台”等所谓“景点”。
2018年,一则名为《地道战景区,被“汉奸”和垃圾攻陷》的网络文章引发关注。河北保定冉庄地道战遗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共领导的华北抗日斗争的一处重要战争遗址,具有深刻的红色精神传承意义,氛围应是严肃有序的。然而上述文章作者在遗址景区游览时发现,冉庄抗日村公所、抗日武装委员会、妇救会、吕正操将军办公旧址等场所基本无一例外,统统被村民改成了土照相馆。据悉,在旧址参观不收费,但如果跟道具合影或私自拍照,村民就要向游客收取每人5元的“取景费”。此外,当地还有不少根本查不到官方网站的野生“景点”,甚至发生部分村民利用私人挖的地道收取参观费用的乱象。
不久前,四川彭州龙门山龙漕沟突发山洪,造成7人死亡、8人轻伤的恶果,也是受无人监管野生“景点”所累。
“私设‘景点’的存在本身就不合理,这样的做法是把景观变成了商品,不利于旅游业健康发展。”艺术管理专家欧阳艺智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称,设置私人“景点”,有可能导致相关人员无节制地抬高门票价格,或扩大景区面积强行增加摆渡车来收取费用,又或对于一些原本可以享受优惠的人员拒绝优惠或半价优惠;而有些寺庙毫无节制地收取门票和香火钱更是公开的秘密。这些唯利是图的做法,对特色景观尤其是对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副教授吴丽云看来,私设“景点”意味着当地没有相应合法合规的手续和流程,未经过正式批准而建设的“景点”,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有很多地方建设用地有限,可能会在农
业用地、林业用地上建设一些建筑物。所以私设‘景点’的情况,在地方旅游发展中其实比较常见。”吴丽云说。
此外,吴丽云进一步表示,针对类似彭州龙漕沟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的部分并不是很好界定,如果没有一个运营主体对该地进行运营并且从中牟利的话就找不到责任主体,那这类情况就会比较难处理。
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整治
中国城市报记者从文旅部获悉,近期,一些地方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设“景点”,违规向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群众反映强烈。因此,文旅部召开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方案》明确将对未经许可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
文旅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健康有序旅游市场秩序的迫切需要,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旅游需求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服务水平的题中之义。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必须完成好的重要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坚决彻底整改。
什么行为属于私设“景点”?专项整治的对象包括哪些?此次印发的《方案》给出了明确界定,即在一定的场所或区域,违规为游客提供游览服务、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无照经营,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费用的;私自建设旅游设施,破坏生态环境的;无证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存在旅游安全隐患的;虚假宣传、欺客宰客,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开展旅游经营的;其他违规提供旅游服务的。
工作任务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要对照整治范围,对辖区内私设“景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准、问题摸透。根据排查摸底结果,立即依法依规开展整改。还应加强分类指导,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能够即时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此外,《方案》还要求严格执法惩处私设“景点”现象。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同时要求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
欧阳艺智说,此次文旅部的专项治理行动,表明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私设“景点”的情况,私人“景点”的建设和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当地政府管不了或不想管,游客敢怒不敢言,已发展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景区如何持续规范经营管理
《方案》提出要将专项整治列为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对于私设“景点”情况的督察,《方案》提到各地应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开展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此外,还应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私设“景点”问题成因。
实际上,私设“景点”问题背后还折射出多方利益之争。以河南省辉县市郭亮村为例,其拥有挂壁公路即在悬崖峭壁中开凿建造而成的公路,沿途的风景美不胜收,自成特色,每年慕名而来的游客络绎不绝。然而,挂壁公路也成了当地村民与景区公司的“纠纷路”。村民认为,路是村里祖辈开通的,当属村民所有;但景区公司则认为没有自身的宣传和经营,挂壁公路也只是村民的出行路。正是因为背后的利益牵扯过多,多方关系没有被统一梳理,导致“景点”归属问题模糊不清,成为争执不下的“老大难”。
针对类似情况,《通知》特别强调,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理清政府、市场、当地群众等各方关系,逐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其实,不少‘景点’在私设的情况下仍旧能够吸引游客打卡,说明有一定的市场需求。”闻旅CEO周海涛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将已经私设且较受游客欢迎的“景点”在各方关系梳理清晰的情况下,发展为真正的景区。这样既可以规范经营,又可以保障公平,游客也能得到更好的游玩体验。
另外,随着“互联网+”和5G时代的到来,数字化发展已成大势所趋。欧阳艺智称,数字化背景下,景区规范化管理存在多种可能,比如搭建官方管理平台,把所有景点都纳入文旅部官方管理平台;门票统一管理,门票收入纳入市级以上系列景点的统一管理,根据私人的投入和管理成本划拨经费,市民和游客凭身份证即可出入,或是通过线上、线下各种渠道,充分发挥游客的监督管理作用。
■中国城市报记者:张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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