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游报融媒体4月24日杭州电(记者 陈冲 通讯员 台文旅 编辑 江南)4月24日,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发布“关于五一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旨在进一步规范台州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提醒告诫书要求,台州全市各相关经营者、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台州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加强价格行为监督执法。
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之机变相涨价、隐藏价格附加条件。
提醒告诫书还提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停车场、交通运输及其他服务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要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
提醒告诫书还要求,台州全市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等经营者的价格监测、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民和游客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以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或文旅部门投诉举报。